简介:摘要: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是根本。”充分把握其内涵是教育工作者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环节。
简介:【摘要】目的:关于持续气道正压对伴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的顽固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影响分析。方法:选择2021年8月~2022年11月时段到我院接受治疗的80例伴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的顽固性高血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以随机数字表法进行分组,两组分别40例,对照组接受降压治疗,实验组接受降压药物治疗联合持续气道正压治疗,观察两组患者的情况。结果:两组进行对比,实验组日间血压变化情况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治疗6个月后夜间血压情况比对照组低,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持续气道正压治疗伴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的顽固性高血压患者可以有效地降低日间的血压,因此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和使用。
简介: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囿于家事审判程序规范的缺失,裁判者对于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的理论认识不足,从而重视程度有限。而家事诉讼程序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相比,虽然在制度目的上均有保护私权与解决纠纷之作用,唯在程序进行之原则及方法上有其特有属性。在民事诉讼中,家事纠纷的解决因其涉身份情感关系而蕴含特殊的程序原理与程序规定,法院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法院裁判权的关系与涉及契约、侵权的等财产权利义务的民事纠纷迥然不同。正因为家事纠纷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与家事纠纷审理相适应的程序制度。从程序保障的角度来说目前较为单一的民事诉讼审判模式并不适应家事审判诉讼标的的特殊价值,也难以保证民事诉讼正义程序的要求。本文中,笔者阐述了现有的民事诉讼程序及审判机构配置不足以应对家事审判的原因及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应然状态的剖析,阐释了为满足家事诉讼的特殊功能而设立家事诉讼程序及建立家事法庭的必要性及路径,以期为我国建构家事诉讼程序,设立家事审判机构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剖宫产术后瘢痕子宫对辅助生殖助孕策略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院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助孕鲜胚移植的瘢痕子宫组109例和阴道分娩史组63例患者的病例资料,比较两组患者的超促排效果和妊娠结局。结果⑴年龄<35岁的瘢痕子宫组和阴道分娩史组患者超促排卵时促性腺激素(Gn)总量、Gn总天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瘢痕子宫组患者获卵数、成熟卵子数、2PN数、优良胚胎数与阴道分娩史组患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当年龄≥35岁时,两组患者间Gn总量、Gn总天数、获卵数、成熟卵子数、2PN数、优良胚胎数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⑵年龄<35岁患者无论是单胚胎移植还是双胚胎移植,两组患者的临床妊娠率、胚胎着床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是移植两枚胚胎时,瘢痕子宫组患者临床妊娠率、胚胎着床率均稍低于阴道分娩史组患者(57.57% vs 71.05%,39.39% vs 47.3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年龄≥35岁的患者中,单胚胎移植和双胚胎移植的临床妊娠率、胚胎着床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⑶年龄<35岁的患者和年龄≥35岁的患者中,瘢痕子宫组和阴道分娩史组患者的生化妊娠率、早期流产率、早产率、新生儿体重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剖宫产手术后IVF助孕可能会影响患者获卵数和成熟卵数,既往剖宫产手术史的患者,再生育前建议尽早评估卵巢功能,必要时积极助孕。单胚胎移植并不降低剖宫产瘢痕子宫患者IVF-ET助孕结局,建议剖宫产瘢痕子宫患者行单胚胎移植,降低双胎妊娠后孕产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