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改变了单一公有制经济的格局,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方针,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引导闲散资金注入生产领域,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在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些私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资产私有、私人经营的企业却以各种手法领取了集体企业的营业执照,或挂靠在集体单位并以其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俗称为“假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