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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简称"方案(2015)"]对梅毒母婴传播阻断的效果。方法2013—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6家助产医疗机构确诊、有妊娠结局的全部梅毒感染孕产妇共284例,从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获取其资料,其中自然流产1例、异位妊娠4例、失访42例,237例产妇为本研究对象。采用χ2检验,比较2013—2015年[实施方案(2015)前,123例]和2016—2019年[实施方案(2015)后,114例]梅毒母婴阻断的评价指标。结果2013—2019年7年的孕产妇梅毒检测率100.00%(100 761/100 761),实施方案(2015)前、后的孕期检测率分别为95.92%(51 855/54 288)和98.87%(45 949/46 473),梅毒患病率分别为0.293%(159/54 288)和0.269%(125/46 473),抗梅毒治疗率分别为62.60%(77/123)和85.96%(98/114),规范治疗率分别为20.33%(25/123)和49.12% (56/114),新生儿预防性治疗比例/率分别为1/12和94.74%(72/76);实施方案(2015)后的孕期检测率、抗梅毒治疗率、规范治疗率、新生儿预防性治疗率均明显高于实施方案(2015)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988.88、16.72、21.81、54.72,均P<0.01);分娩前非梅毒螺旋体抗原检测滴度≥1∶8的比例分别为36.89%(38/103)和17.48%(18/103),新生儿不良健康问题发生率分别为21.49%(26/121)和6.03%(7/116),先天梅毒报告患病率分别为152.12/10万活产(83/54 562)和23.46/10万活产(11/46 890),均有明显降低(χ2值分别为9.81、11.80、45.10,均P<0.01);既往确诊的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为63.27%(62/98),较初次确诊者81.29%(113/139)低(cOR=2.52,95%CI:1.40~4.56,χ2=9.67,P<0.01)。失访者中外地户籍孕产妇占92.86%(39/42),失访原因主要为无法联系57.14%(24/42)和拒绝接受随访30.95%(13/42)。结论实施方案(2015)后,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检测诊断、规范治疗、新生儿预防性治疗及其预后均有明显改善。

  • 标签: 产前保健 母婴传播 梅毒 先天性 阻断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