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变了以往对被告和辩护律师的不利局面,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平等,是法务改革的重大突破,对于我国全面走向依法治国的目标意义重大。不过有改变就会有不适应,尤其体现在基层的法务工作当中,具体表现在办案理念、司法理念、审判监督、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力上,基层的法务工作者主要在这五点上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是目前基层法务工作者的核心任务,而只有通过转变司法工作的理念、完善司法工作的态度以及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才能快速、高效地适应新的法律工作要求。
探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模式对于基层检察工作开展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