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集团性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破产法》”)的不足也日益凸显出来。特别是部分集团性企业本身没有基于公司独立人格进行严格管理,使得司法实践中面临一些亟待处理的关联企业破产案件。而实质合并破产规则显然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探讨实质合并破产规则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摘要:2020年,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第2条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条例》可以更好地处理破产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文章针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评析。
实质合并破产规则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及立法完善研究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内容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