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参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为了能够顺应新时代的革新趋势,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沿着国家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稳步推进,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建立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状况相符合的党建工作机制,促使党建工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