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2001年4月3日,某保险支公司与某茶厂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某茶厂以其财产帐面价值向某保险支公司投保,某保险支公司对某茶厂投保的财产承担保险责任。该财产保险合同引用1996年7月1日《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责任的期限为2001年4月4日零时起至2002年4月3日24时止。2001年4月4日,某茶厂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险费。
简介:教育教学过程复杂微妙,必然不可避免要遭遇一些偶发事件——事先难以预料、出现频率较低.但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加以特殊处理的事件。偶发事件处理得好,可将“事故”化为“故事”、变偶发事件为教育资源。但教师如果不能灵活机智处理,偶发“事件”形成“事故”,就会造成僵局、伤害学生感情,导致教育教学工作上的挫折和失败。此时最需要也最能激发教师的实践智慧。
近因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实践智慧:化“事故”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