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江苏省公布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该省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按师生比1:16的比例核定,主要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由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公布的这一标准,在明确1:16比例的同时,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放宽师生比例;在按照
江苏省明确公办园机构编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