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民自治受到国家制度设计、基层政府诉求及乡村社会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代表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实践样态最显著的特征是“富人治村”;而在中西部大部分的普通村庄,村民自治实践却呈现为“维持会”的状态。“富人治村”和“维持会”皆具有合理性同时又存在诸多方面的困境及隐患。为了实现乡村的“善治”,村民自治应在基层政府转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并积极推进协商式治理。
村民自治实践样态与转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