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车主私自到汽车改装厂为自己的面包车加装中控门锁、电视音响等器材后不久,面包车即在户外意外自燃,全部烧毁。车主、销售商、改装厂三方谁担损失?2006年9月18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车主自行承担七成责任;改装厂承担三成责任,赔偿车主1.4万余元;销售商不承担责任。
洛阳一面包车无端自燃车全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