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生态示范区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林业建设是生态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生态示范区建设实践中,应按照森林主导作用的不同,把林业划分为经济林和生态公益林进行分类经营.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林业二次交易流转机制,提高林业的效益,调动生态示范区的人们合理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从而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变,使我国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简介:我国的欠发达地区与生态脆弱地带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欠发达地区建立生态示范区,是欠发达地区实现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但欠发达地区在生态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生态环境还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缺乏合理的补偿机制,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必然不能很好地得到统一.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保证欠发达地区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实现脱贫致富.
生态示范区建设中的林业发展思考
论欠发达地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补偿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