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林权产权制度也不断完善。该文针对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有关法律的问题进行了探究,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改善农村社会生态环境。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史中,重新界定初始产权是历次集体林权改革都高度关注的核心主题。重点剖析了我国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缺少林权改革的相关具体立法及法律规范,林权纠纷问题多;经营者在林业生产受自然灾害损失时,得不到相应补偿。研究提出要秉持公开、公信、生态效益优先等原则,从林权、林权流转和森林保险等方面构建法律制度以完善林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