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法院才发现邓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简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与侵占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有着明显的区别, (2)合法持有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行为的理解 行为人对遗忘物或埋藏物的持有具有特殊性
简介:强奸幼女罪新规因有先天硬伤而必然在司法实践中难敷实用,不论幼女是否自愿,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1直认为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客体不同,(1) 原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客体,奸淫幼女罪的客体或者保护法益也应该是幼女性权利方面的内容
简介:包括绑架行为实施后在勒索财物之前杀害被绑架人、因勒索财物不成杀害被绑架人、以及在勒索到财物之后又出于灭口而杀害被绑架人等几种情形,将被害人杀害后勒索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简介: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一般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侵占罪既可能侵占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
简介:污染环境类公害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人,污染环境类公害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自然人,污染环境类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
简介: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抢劫罪时,在行为人携带凶器向诈骗行为的被害人示意或者被害人发现行为人带有凶器的情形中,与盗窃、诈骗行为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不统一——既然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可以转化为抢劫罪
简介:因此区分以暴力手段当场强取财物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是是否达到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的程度,二、暴力威胁情况下的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以暴力相威胁的敲诈勒索罪与暴力手段的抢劫罪的区分问题,本人同意区分以暴力手段当场强取财物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是是否达到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的程度
简介:都只能适用刑法关于盗伐林木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第三百四十五条都没有禁止对盗伐林木的行为在必要时适用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为既然刑法规定了盗伐林木罪
简介: 传授犯罪方法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确定的,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教唆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简介:旧刑法将遗弃罪规定于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中,故认为遗弃罪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受扶养权,根据遗弃罪在旧刑法典体系中的地位将遗弃罪的对象理解为限于家庭成员可以认为合理的
简介: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时,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
简介:抢夺罪与抢劫罪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3、对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简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的公共财物应当是贪污罪行为人与他人共同管理的,(4)贪污公共财物的其他方法贪污罪的犯罪手段,刑法在贪污罪的规定中列举侵吞、窃取、骗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外
刑满释放时发现新罪能否数罪并罚
侵占罪问题探新
对强奸幼女罪新司法解释的思考
谈谈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与既遂标准
绑架罪的一罪与数罪之案例分析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论公害罪
抢劫罪、抢夺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浅谈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
浅论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之异同
试析遗弃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试论抢夺罪
试论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