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碳税和碳交易机制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管理工具,对工业行业的减排成本造成不同的影响。以污染控制政策的稳态总期望社会成本函数为基础构建碳减排成本函数,比较碳税和碳交易机制下水泥行业减排成本,发现影响两种环境管理工具成本的要素。以广东和山东水泥行业的实证数据进行模拟分析,得到如下结论:当碳价和碳税税率差距不大时,由于碳交易机制需要较高的建设成本,碳税更具成本优势;短期内,由于减排技术投入成本较高,与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手段相比,碳交易机制更具成本效益;碳价、碳税税率、最佳可获得技术的价格、企业预期、碳交易建设与管理成本都会影响碳交易机制和碳税在减排成本上的比较优势。建议设计互补型碳排放管理政策组合,使碳税和碳交易机制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
简介:以欧盟碳市场的实践以及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为背景,调研分析了碳成本传递原理,重点以电力行业为例分析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影响电力行业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因素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的配额分配方式以及电力市场结构。分配方式对传递率的影响主要包括配额是否免费发放、是否实时更新免费配额的发放额度、关闭的发电设备是否获得免费配额和新进入者是否发放免费配额等因素。电力市场结构对传递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程度、市场需求与供给条件。最后,基于当前国内碳市场试点的碳配额分配方式,给出了循序渐进地改变碳排放额初始分配的方法、减少一次性发放未来相对长时期的免费配额、选择基于发电量发放免费配额而非装机容量发放免费配额等相关政策建议。
简介:以清浩发展机制(CDM)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为例,对项目及其5种造林模式临时核证减排量(temporary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缩写为tCER)和长期核证减排量(long—term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缩写为1CER)成本的动态变化进行了初步研究。结果表明:从项目期初到期末,整个项目及5种造林模式人工林的tCER成本均逐渐降低,其中项目成本由第一承诺期末的40.33¥/tCO2降至最后承诺期末的13,34¥/tCO2;1CER成本先降低后升高,在第一承诺期末均降至最小值,项目成本由第一承诺期末的40.33¥/tCO2增加至最后承诺期末的105.27¥/tCO2;各造林模式tCER和1CER成本均以枫香+杉木、枫香十马尾松较高,马尾松+荷木、马尾松+栎类较低,桉树最低;贴现率对项目tCER和1CER、桉树tCER、枫香+杉木1CER成本影响均较大,而对马尾松+栎类tCER和1CER成本影响均较小;对桉树一个轮伐期内的tCER成本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单位面积碳贮量的变化对其影响较大;考虑木材收益时,项目期末tCER净现值为13.11¥/tCO2,从中反映了该CDM项目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