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面临元明粉行业迅猛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增产能急剧增加、低价竞销、秩序混乱、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化工有限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把握住市场的脉搏,强势出击,不仅保证了青衣江化工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占有率,而且促使收入品质大幅提高,2005年公司出口创汇1100万美元,销售收入突破亿元大关,实现税收1700万元,在四川省眉山市工业经济工作会上,该公司被眉山市人民政府授予“2005年度工业销售收入l亿元成长型企业”称号,并被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授予“30强企业”称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1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元明粉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为5%后,全国元明粉行业出口量纷纷出现下滑,而该公司出口率却仍然达到60%以上,继续雄居我国出口创汇前十强12006年预计出口创汇将达到1300万美元,实现税收1800万元。
简介:由浙江省科技厅、财税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统计局联合制订的《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税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实行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换扣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允许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凡账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均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本刊摘)浙江省技术开发费实行税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