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2004年1月15日上午,某机械加工厂金属结构车间铆工班职工张某根据班长安排在厂房内和另一职工在搬动一工件时,由于左脚被地上的杂物绊住,不小心工件从手上滑脱,将其右脚第一、二趾砸伤。车间主任考虑当时任务多、效益好、奖金也多,且上级对安全考核很严,若如实上报,车间、班组的奖金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便对班长说:“给老张做做工作,该看病看病,该休息休息,工伤就别报了。至于老张的待遇,告诉他,少不了。”班长按此指示对张某做了工作,张某觉得应该给领导面子,同时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就答应不报工伤了。但事后,张某的妻子觉得心里不踏实,找到车间主任坚持要报工伤。车间主任认为,这是张某自己的事,张妻无权管,并以张某已答应不报工伤为由未给张某报工伤。请问张某现在还能报工伤吗?张某和车间应该如何处理?
简介:文件出台背景初稿是1998年国家经贸委人事司和安全生产局在原国家劳动部对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评审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化标准接轨而起草的.
简介: 第一招人防胜过器防 本人有过两次痛失爱车的经历,至今难以忘却. 总结丢车原因,源自以下漏洞: 1、购置摩托车后未及时办理各种牌证手续,这样车丢失后,破案几率几乎为零. 2、丢车后未在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警方破案的最佳时机,给窃贼留下足够的销赃或对摩托车解体时间. 3、没有充分了解新形势下的盗窃手段.窃贼们通常只需螺丝刀、铁丝、万能钥匙甚至口香糖,便可在30秒内轻而易举地打开看似结实的机械锁,或破解普通电子防盗器.据警方介绍,车的电子防盗器是这样被破解的:首先小心地打开警灯罩取下灯泡,用小螺丝刀短路灯泡触电,故意推动车体,触发报警器报警,瞬间烧毁蓄电池出口保险丝,使防盗器主机断电,报警器立即停止工作,随后大摇大摆地装车拉走……此后我将主机直接连接到蓄电池上,即使保险丝烧毁,警灯停止闪烁,主机和报警喇叭仍然能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