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为了保护债务人,降低交易的风险,担保制度应运而生。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现今我国最为重要的三种担保物权制度,相辅相成,构建出对债务人权利保护的堡垒。制度完善如此,笔者不禁疑惑在法律文明之始,担保制度是以何种形态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担保制度又是如何不断修正完善。为此,笔者从古希腊、古罗马和日耳曼法中较有特色的担保制度,通过纵向比较,分析得出古代法物上担保制度的发展方向,理清担保制度的发展脉络,进而发现制度的优缺点,以史为鉴对我国担保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