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提出并阐明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主要内容和方法论三个方面丰富和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系列讲话,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形态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的创新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验的科学总结四个方面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创新;以'中国梦'开篇,以'四个全面'为引领,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丰富、发展、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把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法论、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法论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法论体系,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简介:作为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柯亨围绕自我所有、剥削与正义等焦点问题对自由主义展开了一系列的批判,对自我所有的态度经历了从拒绝到限制的过程,并借助描述性特征和规范性特征论证了剥削的非正义性,阐述了“适度稀缺和有限慷慨”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平等主义的正义观。而日本/寸析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创始人之一松井晓则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方法对马克思关于自我所有、剥削和正义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和解读,认为柯亨从一开始对自我所有就持有限制的态度,而自我所有本身是随社会经济发展而自然消亡的,坚持剥削的非正义性源自其对劳动时间的偷窃,主张正义在共产主义社会已经不再是社会价值规范的标准。二者论证自我所有、剥削与正义的不同路径,为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新的视角。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