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发展前问题'和'发展后问题'都有深刻的认识。'前问题'包括怎样才是真正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和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群众生活贫困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的实际问题。'后问题'则主要包括:经济犯罪活动猖獗,腐败现象滋生;贫富差距日益显著;干部队伍存在着不良作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良风气;缺乏'世界一流'的科学技术专家及其他专业人才;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亿万剩余劳动力等问题。邓小平对'发展后问题'的解决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首先,要有正确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其次,他提出并且实行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方法: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遵循'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基本原则;抓住不断总结经验的'关键';确定并重点解决一个时期的'中心课题';把人民群众的'发明'作为方针政策的来源;处于顺境时要关注'新问题'。可见,邓小平'发展后问题'思想对我们解决新时期的新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们要认真研究并确立它在整个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应有的地位。
简介: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城市周边的农村出现了一批集中居住的新型小区。有些小区中存在着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缺乏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缺位、管理制度无法落实等突出问题。为了破解此类小区的管理难题,成都蜀光社区发展能力建设中心在成都市金堂县磨盘山村的聚居小区开展了可持续管理试点项目,项目目标是探索农村聚居小区可持续管理的有效途径。主要通过运用参与式方法,对聚居小区管理小组和住户进行能力建设,推动社区群众自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在具体做事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符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可持续管理机制。该试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和管理经费的可持续性,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明确管理主体是前提,好的制度设计是基础,外部社会组织是必要的协助者和陪伴者。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