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本文通过对沃尔玛公司工会与另一家外企工会案例的分析,阐述了当前中国工会与企业之间关系的主题。本文认为,劳动关系市场化条件下,中国工会与企业在工会组建与运行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即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并使工会在形式上运转起来。但企业“守法”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工会不至于影响到它在经营与管理上的垄断权,而对企业方“守法”行为的让步,上级工会则不会去追究与监督企业“守法”行为是否能够真正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所以在当前,围绕“守法”这个界限,双方形成了一种默契的局面,即企业形式上“守法”,而上级工会则形式上“维权”。一旦双方有一方突破这一界限,则会引发冲突,企业可以用不合作的方式阻挠工会的运转,而上级工会则可以用“维权”的名义进行干预。这里的“维权”我们可以把其理解成促使企业在形式上“遵守”国家的劳工政策。
简介:作为公羊学的核心思想之一,“三世说”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与“充实”的过程。其初,“三世说”仅仅意味着一种关于《春秋》历史的世代划分方式和记事方法的理论。在《公羊传》看来,“讳尊隆恩”与“辟害容身”是《春秋》“书法”的两个最主要特征。进而,何休创造性地将“内外之辨”融入“三世说”,赋予后者以拨乱反正之新义,“三世说”由是具有了王道论和历史观的色彩。随着清代公羊家对于“三统说”、进化论等观念的引入,“三世说”遂又成为通古达今和革故鼎新的象征。“三世说”的这一演进过程表明:作为经世之学,儒学始终直面现实,关注世界的变化,并试图以自己的理论创新回应、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