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冯契的哲学宗旨是“转识成智”,即从知识之学到智慧之学,具体说来就是“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本文拟以中国近代逻辑思想和科学方法论革命为背景,从冯契对中国近代逻辑思想革命的总结和超越的角度,对冯契先生“化理论为方法”的辩证思维方法进行一些探讨。文章认为,金岳霖是使认识论和逻辑在现在中国发达起来的第一个人。而冯契的逻辑思想研究,既吸收了近代以来在中国学术界已被普遍接受并已中国化了的西方逻辑和科学精神结果,又对中国古代的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和科学方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挖掘、发挥和继承。冯契对辩证逻辑的杰出贡献,在于他根据中外逻辑思想相结合而提出的“逻辑范畴体系”的构想——按照“类、故、理”三组范畴来安排逻辑范畴体系。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