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4 个结果
  •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的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的讨论中并不能得出标准的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的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的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中说个体间的公共的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的推理过程和实际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的遵守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的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的限定的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私自地 公共规则
  • 简介:对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的发展来说,康德和赫尔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这二人的宗教思想的理论趋向却又有天壤之别。康德的道德宗教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同时又代表着启蒙运动发展的更高层次。这体现在康德一方面深刻批判了旧有的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近代理性主义宗教,同时又把宗教信仰的根基牢固树立在道德实践理性的基础上。而对于赫尔德来说,他的宗教思想关注的核心点从一开始就不是理性,而是人性,是作为活生生的信仰个体的生命感受和生活经验。正是这一差异使得赫尔德的宗教思想构成了对康德道德宗教的反动,同时也为施莱尔马赫宗教思想路向的形成奠定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 标签: 康德 赫尔德 启蒙运动 道德宗教 施莱尔马赫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对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
  • 简介:实用主义与德国哲学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隐蔽而重要的内在关联,这一关联最为突出地表现在新老实用主义对黑格尔观念论哲学的批判和继承上。美国新实用主义者理查德·罗蒂将这一关系概括为实用主义是一种自然的黑格尔主义。在罗蒂这里,自然以及自然主义乃是作为先验哲学的对立面,即"去先验"而得到论述的。因为罗蒂所理解的先验哲学基本上指的就是康德哲学,从而忽视了德国观念论、胡塞尔、海德格尔、德里达等人对先验哲学的推进和发展,如此一来也就无法看到后起的先验哲学传统对近代表象主义认识论的成功突破,这一突破最早同时也是最为成功地表现在黑格尔这里。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并不像罗蒂认为的那样带来了一种先验哲学的自然主义,而是将先验哲学导向了一种现象学本体论的方向。罗蒂的反表象主义走向了语言行为主义,但是他忽视了黑格尔式的反表象主义策略。

  • 标签: 先验哲学 自然化 实用主义 语言行为主义 表象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