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哈贝马斯早期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分析了17至20世纪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并提出理性-批判性辩论是这一公共领域的核心要素。本文首先回顾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特别是其前半部分的主要论点;其次,指出正是因为哈贝马斯认为在发达资本主义阶段公共领域的衰落不可避免,才导致他在其后期著作中转向交往行为理论;最后,本文提出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存在的一些内在问题,如缺乏对当代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深入分析,忽略了文化、身份、宗教、科学等因素对公共领域的影响,以及对多重公共领域的忽视。作者相信,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正是哈贝马斯理论继续发展的可能路径。
简介:康德在论及纯粹理性的法规时,提到了理性纯粹运用的"最高目的"和"最后目的",但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康德此处论及的理性纯粹运用的"最高目的"并不在于人的德行(德性)与幸福,而在于推出意志的自由、灵魂的不朽与上帝的存在;与此密切相关,理性纯粹运用的"最后目的"也并不在于人的德福相称或统一("圆善"意义上的至善),而在于由人的意志颁布无条件地有效的道德法则或命令。康德指出,意志自由这一"最高目的"确保了人的理性能够为意志颁布道德法则,换言之,意志自由是道德法则的直接的"存在根据";灵魂不朽这个"最高目的"担保人的行为能够自觉遵守道德法则的要求(出于对法则的义务而展开行动,做自己应该做的、不是配不上幸福的事情);上帝存在这个"最高目的"则担保人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之后能够享受到配得上德行的幸福,即给人的德行(作为原因)以幸福的结果。"最后目的"则是为人的实践提供普遍的道德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