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根据《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二条和第十五条的精神,本会决定设立佛教弘化基金拟并定本办法。二、佛教弘化基金旨在资助佛教界培养僧伽人材、开展佛学研究和出版佛教书刊,发展佛教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三、佛教弘化基金的来源:1.接受全国各地寺庙、佛教团体、广大佛教信徒和关心佛教文化事业人士的捐助;
简介:
简介:(2011年9月22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藏传佛教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是指藏传佛教寺庙中负责主持教务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教职人员(以下简称主要教职)。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聘任和管理,保障正常的伊斯兰教教务活动,维护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简介:按照国家法规规章的要求.为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国佛教协会制定了《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依据《办法》是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
简介:当今佛教中提高寺院道风和培育合格僧才是最重要的大事!也就是1993年第六届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代表会议所提出的五项佛教自身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培育僧才,也要培养居士),文化建设、组织建设。这是佛教兴衰之所系!
关于设立佛教弘化基金的办法
《中国历代僧诗集》助印办法
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
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
关于《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的说明
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
课余随笔——评价浙东宁海慈云佛学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