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羌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聪明的民族。早在殷商时期即载入历史典籍之中。羌族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的茂汶、汶川、理县、黑水、松潘县及绵阳专区的北川县。羌族多数居住在山区,从物质、生活条件看,不同程度地低于汉族地区的发展水平。由于生产发展比较缓慢,自然也就影响羌族社会经济、文化、家庭、婚姻及其观念形态的发展。在婚姻形态上,羌族有他自己的特点。研究羌族婚姻历史的发展,对于羌族史的研究不是没有意义的。
简介:<正>居住在桂北的东兰县的壮族约23万人,这里的婚俗、婚仪十分有趣,自古至今,一直保留着这种习俗。一、发媒壮族小伙子和仕族妹仔大多数都喜欢唱歌,每年在大年初一妆二或在三月三歌圩上,互相对歌,倾吐爱情。进一步了解后,男女双方即表示愿意结为伴侣,歌场一散,小伙子回家转告家人,说在歌圩上找得了对象,男方家的父母就找了一个媒人(不论男女)到女方家去
简介:1在12世纪以前,蒙古族实行以男系为主的个体家庭和族外婚制。《史集》、《蒙古秘史》(以下简称《秘史》)等书均有记载。古代蒙古人的婚姻习俗特点:1.古代蒙古人,氏族成员之间不许结婚。因为每个氏族的成员都是一个共同父系祖先(额卜格)的子孙,即便是氏族发展了而且有了分支,分为若干氏族(斡孛黑),也仍然是
简介:回族民族队伍在历史上的发展壮大,曾经得益于与异民族的通婚联姻,在当前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民族间通婚现象。然而在许多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相当长时期内回族却较多地执意信守尽量不与异民族通婚的习俗。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反映了回族“保族保教”、维护民族传统特征过程中的复杂心态。该文就回族最早大量实行“民族外婚姻制度”、继而实行“民族内婚姻制度”过程中的心理转换进行了剖析。
简介:1240年用回纥蒙古文撰写的蒙古族历史文献、文学巨著《蒙古秘史》,不仅记载了元太祖成吉思汗及元太宗窝阔台汗的伟大业迹,而且还记述了蒙古民族的起源传说及8—13世纪蒙古社会政治、经济民俗状况。苏联蒙古学家符拉基米尔佐夫说“任何一个游牧民族都未能留存下如《蒙古秘史》那样生动而详细的记述自己历史生活的伟大作品。”的确,《蒙古
简介:霍城县老城村的调查显示,随着外在环境的改变、社会经济的发展,迁移到新疆的东乡族在其传统的教派门宦内婚、宗族外婚、早婚、包办婚、近亲婚等婚姻习惯方面发生了巨大变迁;同时,随着他们同其他民族交往的增多,族际通婚现象也渐趋普遍,并对其文化特质、族际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
简介:
简介:东魏北齐统治集团婚姻的本质特征是汉化而非鲜卑化.在东魏北齐统治集团中,高齐皇室婚媾的主要对象是具有文化修养的胡汉土族,而非是鲜卑化浓厚的怀朔镇勋贵.怀朔镇勋贵通婚的原则也不是鲜卑化,而是北边六镇时代的出身和现实权势.高齐皇室出于巩固执政地位、皇位传承的政治需要,仍然要与具有军事实权的怀朔镇勋贵联姻,从而在东魏北齐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了一个以高齐皇室为中心,包括了主要怀朔镇勋贵家族在内错综复杂的、庞大的婚姻圈,这使东魏北齐统治集团婚姻的汉化特征被浓厚的鲜卑之风所掩盖.
简介:所谓“传统农业”,既是一个与以现代科技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相对的概念,又是一个与工业、商业等其它行业相对的概念。当我们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随时都保持着对它所具有的那些数千年不变的突出特性的理解。这时,“传统农业”至少具有下列性质:1、体力劳动的属性;
简介:西北土司制度起于元,完备于明清。分布于河湟流域的蒙古弘吉刺部宁濮郡王——岐王系家族入明后分化为众多的土司,延续着其部落式的统治。土司制度在维护中央对民族地区统治的同时,也维系了蒙元后裔的政治文化联系,使"土鞑"这一政治、文化群体长期存在,最终催生了新的民族共同体——土族。永登鲁土司家族的联姻既反映了明清时期西北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政治网络建构的情况,也是"土鞑"这一共同体内部认同的真实写照。
羌族婚姻述略
东兰壮族婚姻仪式和习俗
古今蒙古族婚姻家庭习俗
回族民族内婚姻制度的心理内涵
试论《蒙古秘史》中的古代蒙古族婚姻形态
新疆东乡族婚姻文化变迁探析——关于霍城县老城村的田野考察
卫拉特史诗与科尔沁史诗中蟒古斯婚姻行为的比较
东魏北齐统治集团婚姻特征试探——以高齐皇室与怀朔镇勋贵婚媾为中心
传统农业对中国古代男女、婚姻、生育等意识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探讨之一
试探明清时期西北蒙古裔土司的基层社会组织及其家族婚姻——以永登鲁土司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