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我通过成都市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来到了新津县安西镇新漕村,在这里开始了我村主任助理的工作生活。新漕村自2010年全市退出烟花爆竹行业后,由于缺少新的支柱产业,且地域偏僻,致使全村发展较为滞后,属于成都市级贫困村。
简介:<正>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这一村民自治组织形式,最早出现在广西罗城县、宜山县一些乡村。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立即受到党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1982年公布的《宪法》第111条中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次会议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确定了村民自治的原则及其框架。党的十五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党委和政府以推行村务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目前,全国388.2万个村委会由选举产生,占村委会总数的95%。除一些地域偏远,民族、宗教情况特殊的地区外,全国有条件进行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地方,基本上采用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的办法。选举的规范化程序和民主化程度一年比一年高,选民参选率也一届比一届提高,目前已达90%以上。每届选举约选出400多万村委会干部,原任干部的落选率全国平均约为10%,不少省份达到15%—20%,有的省高达25%。根据各地的经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第一,
简介:取消农业税后,全国农村开始了多轮、全方位的乡村体制改革。从我们近年来在全国农村调查情况来看,乡村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过急过快,很多时候缺少对改革方案的深思熟虑,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的问题也很严重。当前乡村体制改革存在的最大弊病是缺少对乡村基层组织性质的理解,从而将乡村体制改革变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其原因主要是缺少对中国农村基层组织性质及其功能的认识。我们通过分析当前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所面对的农村社会本身的特征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性质,以此反思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教训。
简介: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微观基石,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内涵实质就是围绕农村党员应有的民主权利而发生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的状态和过程。发展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是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是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要求和前提。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必须通过加强教育来强化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其民主素质,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