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主要从央地关系的视角来探讨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发生偏差的机制性根源。通过案例分析,指出政策运行的结果与政策本身的诉求相比,既有偏差,也有意外的惊喜。这些差异性结果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当前以指标考核为标准的政策执行体系导致地方政府只对指标负责,而不对事实本身负责,但指标本身又无法穷尽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有其自身的目标序列,这一序列与中央要求的匹配程度将直接决定政策实践的好坏。这些因素都是在当前的政策执行体系中无法消弭的缺陷,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政策实践的结果也具有不可预期性,呈现出"软政策执行"特征。这一特征摆脱了旧有的关于央地之间始终处于"收死放乱"循环的成见,还原了政策执行偏差悖论的客观存在,有效地解释了政策执行偏差的根本原因。
简介:政法工作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政法工作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建立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执法、司法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政法工作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政法机关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制度上、体制上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法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执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政法部门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独立、民主、公正、高效的政法体制,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政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