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法律赋予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作为青少年来说,也有与自身的身心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更加广泛.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对青少年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普法教育的开展,使得更多的青少年懂得了自己享有那些合法权利,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理直气壮地进行维权斗争.但是,对于那些犯有各种各样罪错的青少年,对自己是不是还有合法权益,具体有哪些权益是法律确认的,还能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却是不太了解的.
简介:新市场经济时期,随着我国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阶段,同时也标志着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的全面到来,换言之,当前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已然处在了网络经济环境背景下。在这一时期,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正在迅速发展的商品交换模式,在不断冲击传统商业市场运作模式的前提下,正在确立其市场主导力,已经渗透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让广大消费者最为熟悉的就是电子商务B2C和C2C模式。本文基于网络经济环境下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机制研究,重点以电子商务B2C和C2C模式为例,深入分析探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购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重新审视电子商务经济法律层面的机制建设。
简介:在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倡议下,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在五月份联合成立了“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律师志愿团由31名志愿律师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办理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庭前调查并适时对违法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义务担任长宁区中小学青少年维权法律顾问,适时到被聘任的学校、对口街道(镇)为师生和家长进行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上海市长宁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颇有建树,中国大陆第一个少年法庭、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均是在该区创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的成立使该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儿童已成为我国网络使用的重要群体.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因素,对儿童成长的影响逐渐凸显.儿童在上网过程中,网络环境中充斥的淫秽、色情等不良有害信息以及某些网络违法者对儿童实施的性骚扰及性侵害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性权益.近几年来,网络环境下侵犯儿童性权益的案件频繁发生,如何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这类犯罪,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减少侵犯儿童性权益的犯罪行为,是我国目前应重视的问题.通过提出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探析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被侵害的原因,进而提出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保护的对策,通过完善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网络安全的管理,加强学校和父母对儿童的性教育与网络安全教育等相关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