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降低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争议由来已久,学者们各持己见。并且从我国立法文件的演变来看,对于该问题也确实存在反复。近来由于青少年暴力事件不断增加,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扩大化、低龄化的趋势,使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呼声再度增强,以期发挥刑法的惩戒功能。关于刑法中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推定,一方面在经验领域内对先验性的事实争论的空间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刑法的片段性,必然需要确定一个起点,而一旦该起点确定则必然存在高低上下之争。虽然弹性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可以弥补刑法片段性的不足,但也带来了更难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出于政策性因素的考虑,如果对青少年犯罪的规制不能脱离成年人刑法的"藩篱",即便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仍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刑法语境下,无需也不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简介:目前,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呈现出活跃状态.各地区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陆续出台政策法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多种类型组织涌现出来;城乡群众对于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同程度最高,迫切希望参与服务;网络志愿服务组织异军突起,创造出新颖多样的服务方式;志愿服务组织的“裂变”与“联盟”成为值得注意的新现象;各地区逐渐形成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系统并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志愿服务组织体现的社会功能在于:一是志愿服务组织体现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二是志愿服务组织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四是志愿服务组织传播文明进步的思想观念;五是志愿服务组织协助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
简介:网络青年意见领袖按照职业领域可以分为青年媒体人、青年公众明星、公共知识分子、开明官员和青年公务员等类型,按照活动场域可以分为论坛青年意见领袖、微博青年意见领袖和SNS年意见领袖等类型。作为众声喧哗时代话语权力强势的“新意见阶层”,这一群体普遍呈现出来源分布广泛、喜爱分享观点、人格魅力四射以及日益“去匿名化”等特质,他们通过提供信源、分析释疑、示范引导、组织动员在公共舆论事件的萌芽期、扩散期、高潮期和消退期等诸阶段都显著影响了青年社会心理和公众舆论走向,成为后喻文化时代青年社会生力军作用的有力诠释。政府和共青团组织要有效识别和联络民间青年意见领袖,积极培养体制内网络青年意见达人,以建构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实现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化。
简介:任何一个团体或组织功能的持续实现,都需要根据时代变迁不断创新载体和路径。自1949年以来,共青团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通例架构和组织形态,体现出政治功能、社会功能、经济功能"三位一体"的总体性功能。在大数据时代,党的历史方位变化促使共青团组织功能加快调整,政治文化的世俗化趋势考验着共青团的引领功能,移动互联带来的一系列加速变迁对共青团产生全方位挑战。组织重构对于共青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重构基层组织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大数据时代推动组织形态创新,必然要体现"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青年的需求,就是共青团的追求""让青年遇见共青团"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