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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存在决定意识”.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社会现象的确立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过程,既以其生机与活力推动了人们思维方式、社会理想和价值、道德、法制观念的历史性进步,也以其社会变革过程过程必然出现的负面效应以及社会重组中带来困难和不适应诱发了某些人在上述方面的历史性锐化.由于罪犯本能地抵制其正面效应和自发地吸取其负面效应.因此市场经济社会中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往往直接或间接地被罪犯所吸纳,成为干扰罪犯改造的不利因素,由此导致了改造难度的增大.

  • 标签: 重新犯罪 罪犯改造 犯罪分子 腐败现象 市场经济教育 负面效应
  • 简介:传统意义上的未成年犯文化改造主要是文化知识教育和文化实践活动,未产生触及未成年犯内心和灵魂的力量。未成年犯的可塑性是改造机遇与改造使命的双重契机。未成年犯弃恶从善、重塑新生是改造的目的,普及爱和善良是文化的要义和终板追求,二者天然有着最佳的结合点。文化改造,重在于化。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绝不能仅仅止于传授知识、技术等,更重要的是普及文明和理性,培育爱和善良,这也是文化改造最深刻的意义所在。

  • 标签: 未成年犯 文化 教育改造 创新
  • 简介:应用高新技术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在市场经济形势和犯人心理发生复杂变化情况下,克服警力,精力和财力不足,提高监管改造工作科学水平的根本出路。本文作者在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中坚持不懈地应用高新技术,终于探索到了一个既能避免封闭监管不利效果,又能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安全的社会帮教机制——电子帮教,对此,境内外一些媒体曾陆续予以报道。本文是作者对这一实践的一次回眸,颇能给人以启迪,值得一读。

  • 标签: 监狱工作 高新技术应用 罪犯改造 感化改造
  • 简介:再社会化是人的一生各种社会化中的特殊种类,而罪犯改造活动则是再社会化过程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本文从罪犯再社会化的产生和存在、性质和任务等方面,对罪犯再社会化的特殊性及其表现进行了具体阐述.罪犯改造活动的再社会化过程有其特殊性的基本理论依据罪犯再社会化的产生和存在是与一个国家的刑法和犯罪现象的存在密切相关,它的性质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它的任务和目的又有明确的惩罚性和复杂性.

  • 标签: 再社会化 罪犯改造 犯罪现象 刑罚目的 刑事惩罚性
  • 简介: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后五年将改造城市和同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按每户50平方米推算(建筑和安装成本为2000元/平方米),304万户至少需要2000亿-3000亿元的投资一湿然,如此巨大的投资规模完全靠政府是不够的,所以政府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民间资本 国务院常务会议 投资规模 平方 政府
  • 简介:本文以《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政府的分权制衡作为中心展开论述,分为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两部分加以说明,并提出笔者自己的不同见解,由此来说明美国宪法中所体现的政府权力的配置与平衡的思想。

  • 标签: 《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政府 分权制衡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规定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对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立法上的落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与变化的同时,产生出一系列新问题,对相应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本文从未成年犯改造的视角分析了刑法修正后未成年犯改造工作的新变化,并提出了未成年犯改造工作的新方法。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未成年犯 改造
  • 简介:清澈的叶尔羌河水.洗涤着我扭曲的灵魂!高高的白杨树呀.给了我第二次人生的希望!趟着铿镪的鼓点,迎着红彤彤的朝阳,在这旷世戈壁滩上,如红柳般成长,如棉苗般浩瀚。是你,叶河.给我春天发芽的理想!

  • 标签: 伍树春 中国 服刑人员 教育改造工作
  • 简介:未检职能配置与相关工作机制起源于司法实践,应从权力配置与配合制约机制入手,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全面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并将其细化和规范化,使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这将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提供借鉴。

  • 标签: 未成年人 检察职能 配置 配合制约
  • 简介:青少年犯罪是当前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罪犯的监管教育,提高青少年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我国监狱机关监管改造青少年罪犯的成功实践,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监狱管理,加强青少年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意见。

  • 标签: 青少年罪犯 监管改造 实践 创新
  • 简介:未成年犯教育改造中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偏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过分追求劳动绩效,致使教改功能弱化;义务教育地位缺失,相应投入无法跟上;职业技术教育乏力,技能培训难以开展;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工作开展失去依据。为此,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需要采取如下针对性措施:完善监管法律体系,构建未成年犯监管统一体系;摆正监管、矫正职能.突出教育改造中心地位;以再社会化为导向,扎实提高未成年犯就业能力;建立重新犯罪评估体系,构建无缝对接帮教机制。

  • 标签: 未成年犯 重新犯罪 教育改造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