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父母离婚后的监护安排中,儿童有着不同于父母的独立利益,儿童应有根据其年龄和智力表达自身意愿的权利,包括不被强迫表达意愿的权利。离婚的情感纠葛和由监护引发的争议,使得父母向法院传递的影响监护判决的信息可能严重失真,听取儿童意愿是纠正这种失真的途径之一。适龄儿童的意愿,应作为监护安排的主要考虑因素,尽管不是唯一的因素,只有与其最大利益不符时,儿童意愿才得被背离。
简介: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婚姻的产物。然而,当父母的婚姻触礁后,孩子却往往成为最受伤害的家庭成员。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某区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25个离婚案件中,已有孩子的夫妻高达69.72%,且未成年子女占82%。
简介:为丈夫(妻子)买一份保险吧。表示一份爱心。为子女买一份保险吧.表示一份关心。为父母买一份保险吧.表示一份孝心。买股票吧股市震荡、买房地产吧没那么多资金,买储蓄吧利息太低。在保险代理的促动下,很多人为孩子。或以孩子为受益人买了保险。如今离婚。这保险该咋处理?
简介:现如今,离婚'被负债'的现象非常普遍,已成为一个重大的婚姻风险。这种现象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4条的内容除了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上突破了《婚姻法》第41条的范围,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突破了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要求。除在理论上与多条上位法冲突,司法实践中法官过度依赖24条也是造成'被负债'现象甚嚣尘上的主要原因。建立完善的举证规则,平衡债权人与夫妻非举债方的举证责任,在此类案件中尽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简介:编辑同志:父母离婚时我刚10岁,正读小学5年级。爸爸离开我后一直跟妈妈在一起,爸爸每月给我150元抚育费。去年我考进了县城的重点中学读书,花钱比过去多了许多。妈妈一个人供养不起我读书,就找到我爸爸要他多给我点钱,爸爸却说:“离婚协议已经进行了公证,就不能随便变动了,当时商定多少就只能是多少。”妈妈把爸爸的话告诉了我,
离婚后监护安排中儿童意愿之听取与考量——立法表达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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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背景下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研究
父母离婚协议已公证,我能否再要求增加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