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去规制后的美国金融部门驱动了一场错误导向的大规模的错误资本配置:把资本投进用高科技从事的资产所有权凭证的投机买卖中;在已经过剩的制造行业,再增添新的工厂、设备和软件;还把生产能力过剩的危机蔓延到新经济的中心地带,尤其是计算机及芯片行业、电讯及其零部件行业等.新的厂房、设备和软件的急剧增加,加速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的幅度;但是,这远远不能抵消源于全球范围内的尤其是在制造业部门中供给远远大于需求所导致的产品价格增长幅度的锐减所带来的损失,更别提滚滚而来的国外购买美国资产的需求所推动的美元汇率的节节上升,对生产成本造成的上涨压力了.一方面,是持续增加的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逆差,另一方面则是无情地施加给利润率的向下压力.使事情变得更加糟糕的是,当经济扩张持续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长度时,实际工资的增长终于也开始加速了,并成为促使利润率下降的另一股力量,尤其在制造业之外的其他部门更是如此.在1997-2000年间,即使是在繁荣达到巅峰的时候,非金融公司部门的利润率在总体上仍下降了15%,从而为2000年股市崩溃以及随之而来的2001年经济衰退打开了道路.
简介:关于降低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争议由来已久,学者们各持己见。并且从我国立法文件的演变来看,对于该问题也确实存在反复。近来由于青少年暴力事件不断增加,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扩大化、低龄化的趋势,使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呼声再度增强,以期发挥刑法的惩戒功能。关于刑法中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推定,一方面在经验领域内对先验性的事实争论的空间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刑法的片段性,必然需要确定一个起点,而一旦该起点确定则必然存在高低上下之争。虽然弹性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可以弥补刑法片段性的不足,但也带来了更难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出于政策性因素的考虑,如果对青少年犯罪的规制不能脱离成年人刑法的"藩篱",即便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仍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刑法语境下,无需也不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简介:马克思在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研究时,认为可以"舍象"掉非物质生产劳动.学术界对马克思这一论述的理解多有歧见.实际上,马克思"舍象"非物质生产的原因在于非物质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