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拟了这么个“怪题”,圈内犯罪学学人是否有人自以为一眼就看穿,并哑然失笑:此标题叠床架屋地,其实主标题无非是对副标题一种调侃式的应对;文章的内容则无非是论述,按时下传统学科分类,犯罪学是个“非驴非马”的学科“物种”,甚至可以讥之为“人工仿造”的异类怪物吧?!聪明的,但却“王顾左右而言他”了的读者,笔者告诉你,你的判断,“是也!”却不完全“是的!”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鸭嘴兽、蝙蝠,抑或克隆物——“犯罪学是什么”之笑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