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一般要求1.本《对鱼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监督的兽医卫生方法规范》(以下称“兽医卫生方法规范”)规定了对鱼和海产品捕捞船、捕鱼加工船和其他鱼产品加工企业,以及生产鱼粉和其他鱼和海产品饲料的企业实施检查(调查、检验)的程序,规定了企业应如何遵守俄罗斯联邦法令有关鱼产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兽医卫生要求。
简介:十四、企业生产罐头食品应遵守的要求1.罐头食品车间(地段)应该设置在单独的楼房内,或者与其他生产直接食用的鱼产品的车间相隔离的厂房内。2.罐头食品的生产,除主要的生产部门(原料的、切割的、定量包装的、包装的、配制酱汁和凝冻的部门)以外,还应按照其工艺程序分为下列辅助区域:
俄罗斯对鱼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监督的兽医卫生方法规范(上)
俄罗斯对鱼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监督的兽医卫生方法规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