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六甲的土地总监列维思(Lewis)被指派与土地拥有者们交涉。1828年6月13日,列维思呈交给议会的报告指出,十分之一的土地已转至东印度公司的名下,每年所付出的赔偿大约在1735.5英镑。①转让手续仍未完成,因为一些介于四五平方英里的小产业仍未被赎回,原因不是土地拥有者缺席,就是土地拥有者们在法律上无权订立条约。到了1884年这些土地仍未被赎回。②暂时的计策是,这十分之一的土地在1828年7月至12月间应该被投入耕作,但在1828年12月11日,槟榔屿议会下令这些土地不应被耕作,而应交由马六甲土地部处理。③关于海峡殖民地政府土地法的完整资讯也寄给东印度公司理事会,理事们也对土地拥有者权力被赎回一事表达相当的喜悦。他们也通过了让槟榔屿议会直接管理这些土地的献议。
简介:水资源安全关系已经是中国对外关系,特别是周边关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中国周边水资源安全关系主要受水资源相对短缺与对跨国界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国际流域中国家间的整体关系、地区环境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以及中国国内跨国界水资源安全战略与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安全关系的构建与复杂的地缘政治密切相关,其内容涉及水质保护、水资源分配、水资源开发、水域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和区域发展等方面。中国与十个周边国家尚未出现明显的水资源安全问题,但与七个周边国家存在语言性冲突,同时也存在水资源合作关系。目前,中国和周边国家在水资源安全关系上是一种非对称性的相互依赖关系。呈现出“低冲突一低合作”的结构状态。周边国家为改变这种结构状态下的水资源利用的“不安全感”,正在联合某些域外国家在水资源领域形成一种制约中国的潜在联盟,由此对中国的周边关系和安全环境形成负面影响。未来中国应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战略“抓手”作用,构建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需要的水资源安全关系,利用好“亚洲水塔”的战略地位,把握水规则制定主动权和制高点,制定水资源安全战略,建立科学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开辟周边外交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