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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欧洲为中心的发展理论的各种设想与推论应用于第三世界国家时,可能在历史和文化上都相差甚远,因而是不适用的。为了少走弯路,采用一种第三世界的模式是可行的:一个经济上成功转型的发展中国家可以为理解第三世界其它国家面临的问题提供一些相对较为适宜的观点。马来西亚就提供了这样一个经济进步的成功经验。

  • 标签: 西亚 马来人 新经济政策 华人 民族 政府
  • 简介:作为目前世界上缔约方最多的政府采购协议,GPA无疑代表了世界政府采购规则和发展趋势。在国际组织持续推动政府采购的贸易自由化和各国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即将进入加入GPA的谈判阶段。2006年12月,WTO采购委员会通过了对世贸政府采购协议的全面修订,修改以后的GPA及其修订后变化的条款对中国加入GPA的工作更有现实意义。

  • 标签: GPA 适用范围 原则
  • 简介:网络战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战争形式,它的匿名性、跨国性、破坏性等特点使其对国际安全构成新的挑战;网络战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度正在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与日俱增,但现有国际法对之没能做出任何有力应对。世界上已经发生了一些网络战的案例,它们不仅揭示了网络攻击通过与物理攻击相结合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的一些重要原则(如区分原则)提出了严重的书b战。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遭遇众多的困难,人们难以依据区分原则来确定网络攻击的合法性,战斗员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网络攻击、而非常规手段来发动攻击,从而在网络战中要比在常规战争中更为频繁地违犯区分原则。由于网络战潜在的巨大军事价值,虽然网络战也许较之常规战争更加难以控制,但即使可能会遭到构成战争罪的指控,一些国家也要竭力发展网络战、甚至破坏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为此,可以通过改进或重新解释国际人道法、利用和发展相关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来规范网络战。

  • 标签: 网络战 区分原则 国际人道法 网络安全
  • 简介: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与”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常设仲裁法院 南海 菲律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