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放射源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涉源单位法制和防护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运输、退役等环节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突出;有关部门对供货源头单位管理监督不力,漏管失控;非法销售带来非法运输;一些用源单位关停并转后大量放射源闲置不用,致放射安全很少有人问津;闲置源、退役源流出社会的渠道不畅。在内部管理上,部分职能部门重收费、重罚款,轻管理;卫生、公安与环保部门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是否作为涉源单位管理存在分歧,工作协调不力;大部分省级公安机关放射源管理基础薄弱,民警业务素质不适应专业管理需要;法规滞后。初步对策是:宣传普及核放射常识和法规,提高公众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和法制意识;严把放射源流向社会的入口关;疏通闲置和退役源的回收渠道;规范管理部门放射安全监督行政行为;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下放,进行属地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