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精神,加强对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管理,强化属地管辖责任,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食药监法[200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省局委托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申报资料的受理、审查、现场检查。现将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许可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等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受理:1、有关企业向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简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日前经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条例》规定了九类禁烟场所,包括:(一)各级各类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外区域;(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及其他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三)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四)除以上三项规定以外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区域;(五)金融、邮政、通讯等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等各类购物场所的室内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