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诉讼标的作为学理上的概念,从其本质机能上讲,具有'体系概念'和'指示概念'的两面性。日本的著名的诉讼标的(诉讼物)论争就是从其体系概念的层面展开的论争。但经过多年的论争发现,没有哪一个诉讼标的学说能够解决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故,日本民诉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于诉讼标的的研究方向转向于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从日本样本来看,对体系性诉讼标的之研究正在逐渐固化、淡化,诉讼标的概念在具体问题解决上的相对化(指示性)机能逐渐被接受,体系性诉讼标的概念正在变成一种解决问题时的思考工具。诉讼标的概念是与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和民事裁判制度共同发展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机能和含义。在我国现有语境下,如想解决诉讼标的识别问题,首先应对诉讼标的概念的本质机能有清楚的认识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诉讼标的识别之各学说进行选择,进而构筑中国化诉讼标的理论之全景。
简介:公正、效率、效益是现代法律制度追求的最基本价值目标,是法律的精神实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然也不例外。新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称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传统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正体现了这种价值追求。笔者在本文中将以这三大价值目标为标准,对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略作评价,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研益。一、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公正目标的实现刑事诉讼实质上是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活动,其最终目的是均衡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惩治犯罪,另一方面是保护无辜。实现了这两方面的内容,刑事诉讼就实现了最大的公正,这也就是刑事诉讼制度中公正的最深刻的含义具体来说.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公正目厅主要有以下要求:(1)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均衡较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