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处理非法行医案的难点在于,行为人非法行医诱发病患其他疾病致死的情形应如何定性,解决这一难题需要阐明此类案件中的两个争点:其一是运用客观归咎论对案件中的因果关系问题进行解析;其二是运用'认识因素→意志因素→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判断方法对案件中行为人的罪责加以甄别。
简介:哈佛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悉尼大学法学院和日内瓦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了四个学院间的强化合作关系(GHRS),旨在为涉及国际范畴利益的当代法律问题提供一个比较、交换思想的平台。该论文以笔者在2017年GHRS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法律和发展'的公开演讲为基础。该会议于2017年7月16日至18日在哈佛法学院举行。[1]
非法行医诱发病患其他疾病致死案件的定性分析
无须一再重复发明车轮:比较法作为发展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