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适用的主体、对象、基础以及程序等方面来看,《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安置教育”是独立于刑法的保安处分措施,在许多方面与德国刑法规定的保安监督类似.就有效预防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与影响而言,安置教育有着积极意义与正面价值,应该予以肯定.但是,安置教育在实体方面存在适用对象扩大化、适用时间无期化与适用前提形式化的风险,适用程序的透明性与有效性也有待于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安置教育”的积极作用,应该通过法律解释或者实施细则对之予以完善,例如适当限制其适用的前提与对象、规定最高期限、完善危险评估机制,赋予被适用对象质疑风险评估结论的机会.
简介:移民安置,一直是大型水利建设工程中政策性强,迁涉面广,耗时多的重要环节,处理稍有不当,就会造成一系列纠纷和矛盾,甚至酿成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工程如期进行。因此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是保证水利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近几年来,司法实践证明办理移民安置协议公证,为移民安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尤其是长江三峡工程这一项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其涉及移民地域和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周期之长,情况之复杂都可称得上世界水利史上之冠。因而,三峡工程移民安置的经验,对指导大型水利项目解决移民安置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三峡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本文仅根据我们宜昌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