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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水中打捞出高度腐败的尸体,提取指纹时用常规油墨捺印法,效果非常不理想,笔者在实践中摸索出用胶带提取尸体指纹的方法,效果非常理想,介绍如下:先用清水将尸体指纹清洗干净,手指表皮干燥后用笔刷沾少许银粉刷在手指纹线上,取一段指纹胶带胶面朝上,下面用硬纸折叠成5cm宽作衬垫,将尸体手指对准胶带用力捺压,使手指与胶带充分接触,然后移开手指提取的指纹粘贴在黑色衬纸上,但要注意提取的指纹方向相反.

  • 标签: 腐败尸体 指纹 捺印 实践 理想 胶带
  • 简介:指纹状态属性的认定是当前指纹鉴定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指纹鉴定中的押名指印一般情况下都是押名人生前主动捺印形成的,但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作案人为了扰乱侦查视线、逃避惩罚或获取某种利益,而利用尸体指纹捺印伪造死者生前的押名指印的情况,因此对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研究将有助于侦查破案或对事实的确认。早期尸体现象是尸体指纹具备区别于活体指纹的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关键,再加上指纹本身所具有的反映性,这"三性"共同构成了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科学基础,为判定尸体指纹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尸体指纹的研究,一方面须得益于尸体指纹捺印外观特征规律的深入总结,而另一方面也需要将微观层面的尸体指纹汗孔特征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总之,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科学可靠性,进而使这一认定结论能作为一种科学的鉴定意见在诉讼中运用。

  • 标签: 尸体指纹 种类认定 依据 分析方法
  • 简介:指纹比对,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治安、交通等案件中常用的确定或排除嫌疑人的重要途径,有的指纹在活体上提取,但也有一些指纹需要在尸体上获得。所以,从尸体上捺印指纹,是公安系统法医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项工作任务。捺印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日后的比对。从尸体上捺印手印关键是解决尸僵给捺印带来的困难。以往从尸体上捺印手印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一是用外力克服法,破坏尸僵。

  • 标签: 捺印 指纹 尸体
  • 简介:19世纪末,现代法医学还处于萌芽状态。没有辨认指纹的方法,亦无精密的分析仪器,电冰箱尚未问世,甚至连起码的橡皮手套也未发明和制造出来。

  • 标签: 无精 尸体 手套 辨认 状态 精密
  • 简介:一具被人从河里扣捞上来的半截躯干摆放在了解剖台上。死者的躯体是从脐部被截断的,它的脑袋和右上肢没了.左臂幸存.左手被盗,腹腔内的脏器早已不复存在,就连胸腔内的脏器—一心脏和肺叶也被人为地掏空了。您瞧,凶手是何等的残暴!干我们这行的.把这类案件称为无名尸体碎尸案。

  • 标签: 碎尸案 法医学 尸源鉴定 法医鉴定
  • 简介:尸体皮肤上的一些特殊标记(如纹身、疣痣等)也是极为重要的个体特征识别标志。有时。它们甚至可以是法医进行尸源鉴定的惟一线索。

  • 标签: 尸体来源 尸体皮肤 法医 法医 尸源鉴定
  • 简介:日本政府将于2016年夏季开始实施使外国观光客仅需通过指纹认证就可进行购物和本人确认的系统实证实验.按照计划,外国游客可在机场等地登记指纹和信用卡等信息.在店铺设置的专用终端,外国游客通过两根手指指纹认证,就可以支付和办理免税手续.日本旅馆业法要求外国旅行者在酒店或旅馆住宿时出示护照.日本政府也将允许用指纹认证代替.位于神奈川县的箱根、镰仓、汤河原、静冈县热海的约300家土特产店、餐饮店、酒店等参加实证实验.日本政府计划在2020年前在日本全国实用化.

  • 标签: 指纹认证 日本政府 外国游客 政府计划 旅馆业 信用卡
  • 简介:众所周知,手指乳突纹线的形态结构和细节特征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基本上终身不变。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的指纹面积会有所增大,但手指花纹的形态结构和细节特征点的总体分布不会有所变化,除非手指真皮乳头层被毁坏、结疤。但即使出现了伤疤,也意味着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特征,作为检验鉴定的重要依据。我们曾遇一起故意损坏指纹的案例:1989年7月23日,内蒙某矿区运输队财会室被盗现金5千余元。勘查中在现场财会室门玻璃上显现提取汗液指印3枚。经检验,认定其中一

  • 标签: 指纹鉴定 检验鉴定 细节特征 真皮乳头层 在现场 线条状
  • 简介:通过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要想拍出层次清楚、反差适中,真实的现场尸体和解剖检验的照片,照像人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必须了解一些法医知识,与法医配合。如钝器伤有挫伤带(即表皮剥脱),拍照时就应把挫伤带突出拍照出来。单刃锐器

  • 标签: 尸体检验 解剖检验 钝器伤 表皮剥脱 刺创 痕迹检验
  • 简介:随着指纹档案管理的计算机化,要求捺印的指纹质量越来越高。捺印工具是指纹捺印好坏的关键。以往我国传统的捺印工具大都颜料颗粒粗、浓度不均,印出的指纹纹线不清,画面不匀。新近由江苏无锡市公安局研制,无锡旺达化工厂生产的“万次渗透指纹印盒”在通过江苏省科委和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的科技成果鉴定之后,已由北京、四川等地试用,一致认为,该印盒具有渗透性好、捺印的指纹清晰度高,污迹少,耐水性强,便于保存等特点,是较为理想的捺印工具。在指纹检验和指纹档案的计算机管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 标签: 捺印 颜料颗粒 江苏无锡市 科技成果鉴定 计算机管理 耐水性
  • 简介:我们对50,000份中国人指纹档案与现场指纹进行了比对,未发现以下编码公式的指纹卡片。1.2/32指纹卡片。即右手拇指、食指、中指和环指为箕型纹或弓型纹,小指为斗型纹(左手各指不一定都是斗型纹)。也未发现2/(21-22)指纹卡片。

  • 标签: 右手拇指 环指 箕型纹 弓型纹 三角点 在现场
  • 简介:将严重侮辱、损毁尸体行为犯罪化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然而,自由主义犯罪化立场坚持损害原则和冒犯原则穷尽犯罪化的正当事由,侮辱尸体罪不能通过这一立场得以辩护。基于新自然法理论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则主张,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手段回应侮辱尸体的行为。要证立这一立场,关键在于通过建构“人类尊严”和“共同善”这两个核心概念,说明侮辱尸体行为的道德属性和国家强制干涉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尊严是一类重要的共同善,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维护和促进共同善。侮辱尸体侵害人类尊严,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公共道德不当,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对这一类行为做出适当回应。因此,法律道德主义能为侮辱尸体行为的犯罪化提供最佳辩护。

  • 标签: 犯罪化 法律道德主义 侮辱尸体罪 人类尊严 共同善
  •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火灾时有发生,发生的起因也千差万别。火灾发生后,因火的燃烧,人为救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场往往遭到较大的变动与破坏,许多反映现场的客观征象多已丧失;火场中的尸体,有的是生前烧死,有的是死后焚尸,还有除燃烧以外其它原因致死者。

  • 标签: 火灾 尸体 现场勘查 法医学检验
  • 简介:人死后,尸体受到内外环境的影响,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称为死后变化,由于变化所呈现的现象称尸体现象。按死后现象出现的早晚不同,可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是指死后24小时以内尸体未腐败时所发生的尸体现象。对于确定人是否死亡,死亡时间、死亡性质、有无移尸等,具有很重要的法医学意义。常见的早期尸体现象有:肌肉松驰、尸冷、尸僵、尸斑、局部干燥、角膜混浊等。

  • 标签: 早期尸体现象 法医学意义 尸体痉挛 尸僵 推断死亡时间 局部干燥
  • 简介:记忆真是个矛盾的东西:想记住的事情记不住,不想记住的事情偏偏忘不掉。有些忘不掉的往事,也许是致命的隐私,如果忘掉了反倒轻松,而不能忘掉又无法与人说,只能憋在心里,时时承受着钝刀割肉般的痛苦——这种心境是何等折磨人呀!

  • 标签: 东西 往事 痛苦 矛盾 心境 隐私
  • 简介:科学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是审判案件切不可少的重要证据,它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认定作案人等方面都起着独特作用。如何运用尸体检验、鉴定书,主要靠审判人员对鉴定书的正确理解,并从具体案件的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综合研究,做到既要尊重科学,又不盲从,合理的评定与使用其证据价值。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正确掌握和运用尸体检验、鉴定书,笔者以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标签: 尸体检验 证据价值 鉴定结论 审判人员 法医鉴定 司法实践
  • 简介:在早些时候,最让司法人员头疼的一件事并不是如何证明被告是否有罪。而是如何鉴别罪犯是否属于再次犯罪。由于许多罪犯都会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人们不希望职业罪犯存在于社会,当时就以判处重刑来惩罚他们。各个国家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如剁下小偷的手指、纹身等)作为曾经犯罪的标记,借以识别再次犯罪者。可当遇到犯罪人曾在事故中受到类似伤害的情形就让人无法分辨了,所以这些方法的效果均不理想。

  • 标签: 指纹鉴定 司法人员 “贝第隆测量法” 人体测量法 指纹识别软件
  • 简介:先将需制模的嫌疑人手指洗净并擦干,均匀涂上少许甘油使之滑润。按所制模型大小取适量打样膏,于70℃左右热水中浸泡,边泡边捏,以使内外软硬一致,待表面光滑时即可制模。用玻璃板(片)将溶软的打样膏压平,并用软布将水擦干,再将打样膏置于玻璃板上,让嫌疑人在打样

  • 标签: 打样膏 软布 捺印 压平 同一认定 职工宿舍
  • 简介:在刑事技术指纹检验工作中,现场指纹受到压力、承痕体等客观条件影响,经常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有的指纹显现后因中心、三角重叠或错位,碰巧重叠部分拼接纹线又比较流畅,如果简单的从表象分析,往往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以下总结两起变形指纹的检验经验,希望能给同行以借鉴.

  • 标签: 变形指纹 检验鉴定
  • 简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确认及/或变更争议案件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案件,可以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得以解决。对此,人民法院不应裁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予以解决。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提起行政诉讼的两个基本要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不构成行政诉讼的标的,但构成行政复议的内容。当事人通过虚假或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如本案的股权变更等,依法可通过向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得到补救。当事人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予撤销以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审批时才应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股权确认 股权/股东变更 平等主体 侵权之诉 行政作为/不作为 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