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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益的理论发展史,是与“权利侵害说”“财侵害说”“规范违反说”反复争鸣,形成自身理论品质的历史;也是不断尝试,寻找具有完整体系超越与体系内在功能的历史;更是不断反思,珍视并恪守自由主义内涵的历史。法益可以有力诠释社会损害性这一犯罪实质内涵概念,可以成为回答国家刑罚权发动之正当性的最优解的答案都来自于此,对法益理论继续发展的思考也来自于此。

  • 标签: 法益 社会损害性 体系超越 体系内在
  • 简介:作为现代英美合同法的核心理论与原则的对价理论,在古典合同理论确立后,获得了一般化。就其内涵,英美法上先后出现了两种主要的经典理论:英国的获益受损理论和美国的对价交易理论。本文梳理了对价理论的历史演化过程,特别时上述两种经典对价理论各自的产生、流变、继承、含义、构成及二者之相互关联与差别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

  • 标签: 对价原则 获益受损理论 对价交易理论
  • 简介:罗马古典法时代的皇帝和法学家在杀奸权的基础上发展出激情杀人制度。它强调被害人之过错,当事人之义愤,限定时空条件和杀害对象,这些都是其合理内核。但是该制度只肯定了作为丈夫的义愤并对其行为予以宽宥,却将女性排除在外。后世的法律在此基础上予以扬弃,并形成了现在的激情杀人制度。

  • 标签: 通奸 激情杀人 义愤 男女平等
  • 简介:历史上,法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由证券交易委员会(COB)、金融市场委员会(CMF)以及金融管理纪律委员会(CDGF)三家机构负责。法国《金融安全法》对其机构设置冗繁的金融市场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此项改革撤并了原有机构,新成立了金融市场管理局(AMF),由其作为唯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 标签: 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管理局(AMF)
  • 简介:<正>目次一、伦理学:自由意志论二、心理学:心理责任论三、评价论:规范责任论四、预防论:功能责任论五、位次论:罪责主导论"责任形成了刑法的基础。处罚的基础是对于刑法规范的有意违反。刑法规范容许并且同时限制国家对于个人的干预。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缺乏责任的刑法压制,是违反法治国的,而且有损个人的人性尊严及其行动自由。"③由德国学者Hans-LudwigSchreiber关于责任与处罚之关系的论述足见责任主义在刑法、宪法及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然而,责任理论的发展并不顺利,它经历了数千年来以损害人的自由、尊严和生命为代价的凄风苦雨的演进历程,自公元前5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为止的2300多年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规范责任论 心理责任论 刑法规范 法治国 行为概念
  • 简介: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外自由贸易园区相比有自身特色,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其目标既包含国内制度创新,也包含对标国际制度创新。五年来的制度创新试验倡导了一种'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创新理念,也取得了一系列的具体创新成果。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自主开放步伐的加快、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以及应对中美贸易战的需要,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前景广阔。

  • 标签: 制度创新 自贸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带一路 国际经济法 商事权利
  • 简介: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方法在过去四十年中发生了的重要转变。改革开放之后,'政法法学'经历了从盛行到衰退的过程,而'诠释法学'因稳定性、逻辑性等特征取得了显著发展,后'社科法学'约于新千年前后蓬勃兴起。作为我国此时期法学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其背后分别体现着浓烈的国家主义、建构理性主义与进化理性主义的理论倾向。借助于法学学术史的视角,对三种理论倾向的深入研究,我们方可理解三种法学研究方法的流变背后更为深刻的理论渊源,并可在观察各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的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发现其优势与不足,并对各研究方法的未来与发展作出初步判断。中国的法律体系是法学理论的研究对象之一,本文将以此作为重点论据。

  • 标签: 法学研究方法 政法法学 诠释法学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 简介:<正>引言在司法裁判中法官应当具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历来是法学上争论不休的问题。而这个争论其实是法律的安定性与妥当性,或者说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角力与消长在司法过程中的体现,或者说,是一种本体论问题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有着悠久制定法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人们曾经希望过通过制定一部包罗万象且没有歧义的法典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这样的法典在适用的时候,法官只需根据法律条

  • 标签: 民法方法论 司法裁判 法学方法论 拉伦茨 司法过程 大陆法系
  • 简介:在人体医学研究领域,医学进步给全体人类带来的益处与保障个人身体和健康免遭外来侵犯的个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对个体利益的优先保护并不意味着对人体医学试验的禁止,但却要求对其设定法律界限。为此将治疗性人体医学试验与纯粹的人体医学试验相区分至关重要,因为这种区分不仅对确定人体医学试验允许存在的危险程度意义重大,而且决定了在特定情形下是否必须征得接受试验者的同意,决定了医生在多大范围内就其采用的方法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对接受试验者负有说明义务,最后也决定了是否允许对诸如孩子等特定的受保护人群进行试验的问题。

  • 标签: 人体医学试验 法律界限 个体利益 全体人类 试验者 医学进步
  • 简介:从1978年至今的中国公司法研究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1978年至1993年为时间区间,是以价值分析为主要范式的立法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价值分析方法。第二阶段以1994年至2005年为时间区间,是以逻辑推演为主要范式的修法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逻辑分析方法。第三阶段以2006年至2017年为时间区间,是将规范教义与社会事实并重的解释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这三个阶段在时序上并非机械替代关系,而是互有交叠。

  • 标签: 中国公司法 知识转型 价值流变
  • 简介:人体医学实验是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经环节,充满了未知性与风险性。受试者的权利保护程度决定了人体医学试验健康发展的高度。知情同意权是受试者的基础性权利,私法视域中的知情同意权本质上属于具体人格权,包括了知情权与同意权两个彼此关联的组成部分。研究者告知义务的完全适当履行是受试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基础,医学伦理审差是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基本保障。违反告知义务,研究者须承担违约责任或推定过错侵权责任。

  • 标签: 人体医学试验 受试者 知情同意权
  • 简介:为判断送检弹头是否系可疑枪支最近发射的弹头,日本科学警察研究所久保田光雅提出了此法。该法是一种无损检验法,可以在可疑枪支试射以前进行。提取射击残留物不会引起试射样本弹头上痕迹的变化。实验所用各种枪支和弹头的口径为0.22、0.25、

  • 标签: 射击残留物 试射 无损检验 光雅 久保田 镀铜
  • 简介:数据独占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一种模式,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原创药试验数据独占权利,不依赖该数据批准仿制药的上市申请。数据独占不是TRIPS协定关于数据保护的最低标准,而是由少数发达国家发起,通过贸易谈判、国际协定等向外推行的一项制度。数据独占的优点是有利于明确药品管理部门的义务范围和内容,有利于原创数据持有人举证主张权利,独占期满试验数据可以被使用。但其也可能由于阻碍和延缓仿制药的上市,造成市场的垄断,加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 标签: 试验数据 数据独占 不依赖 期限
  • 简介: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采取的重大举措。2013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 标签: 自由贸易 试验区 创新建设 广东 中国 国务院常务会议
  • 简介:下午五点左右,简单归置好案头。蒋勇迈出距离故宫东门不足一公里的一座青砖红瓦的四合院,过门槛的时候他有意识抬高前脚.要比在平地上多出十公分。

  • 标签: “无讼” 试验田 互联网 法律 四合院 有意识
  • 简介:海上无人船舶的试验航行是研发成功并投入商业营运的必经之路。船舶智能化程度与船舶配员标准的对应需要长期的验证,对无人船舶研发试验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及其应对展开研究,既能解当前无人船舶法律研究的燃眉之急,又是长久之计。对于处于研发试验阶段的无人船舶的法律地位界定、海上安全行政法规对无人船舶的适用障碍及应对、海上事故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无人船舶保险等方面分别加以分析,认为国际法和国内立法中的船舶定义都未规定船上人员这一要件,现行法律体系原则上可以适用于无人船舶,但公法上需要在船舶检验标准和规范、船舶国籍取得条件、船舶配员、安全区域与警示、应急管理等方面针对无人船舶进行立法或调整,对于研发试验阶段无人船舶海上事故的责任承担以及船舶保险等民事法律制度也应做出相应完善。

  • 标签: 无人船舶 无人船舶试验 法律障碍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论价值在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行政合法性”原则和“依法治国”方略,实践价值在于顺应世界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结合“负面清单”内容的重叠繁杂、不够开放透明,梳理了该模式存在法制保障不充分、监管力度薄弱和纠纷解决机制缺位等现状。通过调整“负面清单”内容、完善法制保障、规范监管机制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行政管理模式,丰富上海自贸区的理论研究,为上海自贸区试验成功并向全国复制推广提供有益的借鉴。

  • 标签: 负面清单 理论价值 行政管理 上海自贸区
  • 简介: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资本制曾是世界上最严格的资本制度,该制度是理论与现实错位后的产物,在商事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日渐式微并已高度形骸化.法定资本制的改革具有价值理性.同时,法定资本制的改革路径具有工具理性,这一改革路径摆脱了传统建构理性的路径依赖,借鉴了国内外制度改革的有益成果,走上了一条进化理性的改革新路.基于进化理性的制度改革,在规范路径上要遵从制度效力的软化机制、制度市场的竞争机制以及社会互动机制,在形式理性上要注意与现有立法体系的兼容.

  • 标签: 法定资本制 改革 价值理性 工具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