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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寻求资金支持的非上市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源地,法律上为其发展和运作提供了有利的空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也逐渐反映出其巨大的能量。研究美国有关法律制度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加以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合伙人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对中国来说,仍然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作为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中法律业务的实务人士,我对中国PE的发展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中国 现状 法律业务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成功的,但是管理人一般不负担任何责任。根据"商业判断原则",只要是独立的、不具有利害关系的管理层所做出的正式且善意的投资,那么该管理者都不能因为这种商业判断而承担责任。简而言之,只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履行了信托义务或称信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披露义务,就不应当承担投资失败的责任。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应当深刻理解这些义务,并通过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法律责任。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管理人 义务 商业判断原则
  • 简介:股权众筹在我国方兴未艾。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在股权众筹市场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然而,冷静期制度适用于信息及实力不对等的交易双方,多存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交易中。股权众筹市场中的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并不存在信息和实力不对等的情形,设置冷静期只会使法律的天平过多地向投资者一方倾斜,不利于股权众筹市场的长远发展。而针对投资者的权利保护,或者说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完全可以用一些诸如信息披露、加强监管等替代性措施加以解决,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私募 股权众筹 投资者 冷静期
  • 简介:股权一般泛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而狭义的股权则专指股东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对股权的性质,法学界历来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股权是物权,有人认为股权为债权,也有学者认为是社员权,另外还有股东地位说,集合体说等等,本文对此将不作讨论.本文主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到的公证问题展开分析,主要包括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股权继承公证,下面先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简单阐述,再分别予以讨论.

  • 标签: 问题探析 合同公证 直接投资 公司股权 有限责任 股权质押
  • 简介:《公司法》第75条已经对股东退股进行了明确,事实上,尽管该规定从法律上给予了约束,但在针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方面仍然较为薄弱,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显著。本文力求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退股权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并融入现实依据,以期使这一权利在我国公司法运行中能够更好的得以贯彻。

  • 标签: 退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简介:股权入股是指某一公司(前公司)的股东以其对该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作为对另一公司(后公司)的出资并以该份出资作为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而享有后公司股权的情形。股权入股问题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而产生的。同时,现行《公司法》对这一问题的空白规定也给了人们探讨和研究的余地。

  • 标签: 入股 股权人 公司股权 问题 注册资本 股东
  • 简介:股权被无权转让时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直是困扰着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难题。股权是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享有的权益,在性质上是他物权,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股权理应采用公示要件主义的效力模式。而相对于工商登记来说,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变动的公示文件,更加符合股权的逻辑要求。通过考察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可知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是法律对于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制度下物权人义务的一种"惩罚",即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以善意取得制度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但其适用也被严格限定在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体系下之义务等情形。对于股权而言,仅当股东的过失是导致股权被无权处分的近因时,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一限定是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对其于无权处分中的具体运用提出的必然要求。

  • 标签: 股权 无权处分 公示要件主义 善意取得制度
  • 简介:股权转让合同受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双重规制,其既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特性。股权转让合同以自成立时生效为原则,以批准或登记生效为例外。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只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不会当然引起股权的变动。股权变动须经过法定的公示方式,股权变动的不同公示方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意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状况以及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影响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分不同情形做出具体分析。

  • 标签: 股权转让 效力 股权变动
  • 简介: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巨大需求,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源已难以满足此需求。外商投资PPP项目的运用与推广,不仅可解决融资的需求,而且引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已在我国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决策。但是,外资PPP项目的专项立法尚未确立,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机制亦未厘清。为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外商投资PPP项目面临的相关问题,内容涉及其性质特征、法律关系、运作模式、风险分担、退出机制、争议解决等法律方面。鉴于外资PPP项目的运营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政府部门在此项目中具有合作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其中的特许协议违约纠纷与投资争议解决途径,在法律层面上均有待分析与讨论。这些问题对国际投资法的理论研究与我国外商投资制度的改进完善,都有现实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标签: 外商投资 PPP项目 法律调整
  • 简介:人们在多种场合使用公司财产这一概念,如“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所有权”等等。然而公司财产具有不同的范围:狭义上的公司财产指公司所拥有的有形财产的总和,即民法上的有体物(指占有一定空间而有形存在的物体,包括公司所拥有的厂房、机器等);而广义上的公司财产则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各类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总和(它不仅包括上述的有形财产和知识产品,还包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债务)。

  • 标签: 公司财产所有权 无形财产 有体物 占有 民法 债权
  • 简介:随着公司对拥有个人技能、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视程度的提高,技术股权的存在越来越普遍.现行做法通常是用章程和协议对技术股权的自由转让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通过厘清实现其自由转让的前提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设计,打破现行做法的惯性思维,保障技术股权的自由转让.

  • 标签: 技术股权 限制 自由转让
  • 简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质押已成为最重要的担保工具之一。本文深入比较了中德两国股权质权的标的、设立、法律后果和变现,认为我国担保法的股权质押制度并没有在促进交易方面发挥特别作用。质权合同生效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为前提,混淆与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界限。立法者没有明确调整股东的红利请求权和认购新股权,使质权的效力范围不无疑问。法律也没有规定股权质权善意取得问题,导致交易的安全性也存在漏洞。另外,我国法律主要强调对质权人的保护,对出质人正当、合法的利益没有给予充分重视。作者主张借鉴德国法中的相关制度完善我国的股权质押制度,使该制度的内在逻辑性更严密,也更能满足实践的需要。

  • 标签: 出质人 股权质押 记名股票 股权质权 股东名册 证券存管
  • 简介: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但是,目前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者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关于股权强制执行的规定很不明确,而在股权的执行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诸如干股股权、隐名股权、瑕疵股权的强制执行等问题。法律规定的阙如、理论探讨的冷清,极大影响了隐名股权执行的规范和效率,

  • 标签: 公司股权 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 理论界
  • 简介:60多岁的胡亦邦在担任上海新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人事和财务等便利,侵吞他人受贿赃款33万元,并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470万元用于个人股权增资。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六个月,

  • 标签: 个人股权 挪用资金罪 股市 公款 洗钱 职务侵占罪
  • 简介:股权分置的形成,是我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存在诸多弊端,必须进行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为换取其股份的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法律问题,学界对此提出了各种理论依据,但均难自圆自说,文章从公司法与证券法基本原则的视角作出了解释,分析了对价的支付方式及其优劣,论证了分类表决机制创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完善,探讨了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的法律性质与法律效力,并就确保承诺的履行提出了若干建议。

  • 标签: 股权分置 改革 对价
  • 简介: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注册资本时向公司缴纳和增加出资,让渡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对公司的各种权利.也称股东的权利或者股东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出资转让权、召集或召开股东会议的请求权、出席股东会议权和表决权等主要权利。

  • 标签: 请求权 股东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 出资转让 股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