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现代消费方式的不断更新,网络消费成为了时下人们日常消费的宠儿。本文就网络团购消费,和读者朋友们做个交流。综合团购不可替代综合团购是一种传统的团购方式,主要包括家居建材、婚庆用品、汽车、礼品、旅游等团购。消费者拥有完全自主选择权,在货比三家之后,
简介:“购赏”秦已有之,汉加以继承。购赏内容为金或钱、赃物、拜爵、赏田宅、晋职等。执行追捕的吏徒、共同犯罪之人、一般平民、军功人员等都是购赏的对象。购赏是法家“赏”思想的体现,其设立符合人之好利的本性,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简介:我国网络团购这种运营模式出现以后,就备受瞩目。一直到现在,网络团购在我国经历了十多年的时间。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由于团购网站的价格优势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成千上万的团购网站涌现出来,表面上呈现了一幅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实质上却隐含了许多隐患。固然,团购网站有其优势,但是这种运营模式也有其弊端。这就要求我们客观看待网络团购这一消费方式,扬长避短,以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的发展。
简介:网络团购已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物方式之一。作为网络团购的推手,网络团购广告具有受众面广、广告用语往往夸大其辞、广告行为主体重叠等特点。目前存在立法空白,司法实践中证据不易提取,行政主管部门分工不明、效果不彰等诸多困难。对此,应从加快《广告法》修订进程,出台司法解释,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联合执法制度,提高资质准入门槛,提升广告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建立网络举报机制等几方面予以应对。
简介: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向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税收。
简介: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一种大众选择的购物方式。但在网购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网上商户的“售假”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我国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姚某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有学者认为,该案可以看成是平台治理路径的某种新尝试,同时这也对更加广泛的分享经济平台治理有着借鉴意义。
简介:近年来,网络购物发展迅速,各种网购纠纷随之而来。各方对网购"错价门"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争论不断。本文从网购合同的成立要件、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撤销权的适用等方面分析网购"错价门"事件的各方责任承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结合意思表示的相关理论与台湾地区的司法实务观点对这个问题加以探讨。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交易逐渐发达,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也随之增多,但是就纠纷双方当事人合理的举证责任却无法从法律中找到合理的分配方式,使得现实中的纠纷处理显得十分麻烦与被动。我国法律对于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在购买到瑕疵商品或者缺陷商品之后,消费者维权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本文从我国目前适用于网络商品交易纠纷的举证责任原则出发,提出了在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简介:“最多的一天买了50多件东西,最晚的那天买到凌晨3点。自从我们家阿宝出生后,我就开始网购了,到现在差不多4年,应该花了100多万,购物记录有5000多次,但具体多少钱真的不敢去算,想想有点可怕。”在杭州银泰武林店的星巴克,嘈杂的声音干扰下,“孩子他娘”捧着一杯热摩卡,低声对笔者说,表情里有些笑意,又有点不好意思。
简介:商品开袋验货后能否退货?'海淘'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细化填补了不少监管空白,有望更加给力地保护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
简介:从“百团大战”到“千团大战”,近年来网络团购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纠纷。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对滞后,消费者的很多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如何理清网络团购中的法律关系,寻求合适的权益救济途径,已成当务之急。本文在重点分析网络团购的概念及其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其未来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从"百团大战"到"千团大战",近年来网络团购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纠纷。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对滞后,消费者的很多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应明确新理念,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监管,严格准入机制,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强化自律机制,以促进网络团购的规范化发展。
简介:参加网络秒杀活动,以40元秒杀到价值4000元的苹果IPAD平板电脑,但卖家却拒绝发货,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无效后,打算将卖家告上法院。没想到,当地法院却表示,不能立案受理。为这40元牵扯出来的买家合法利益.黄女士走上了一波三折的维权之路。
简介:《岳麓书院藏秦简(三)》中所载“癸、琐相移谋购案”中若干情节可以与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的内容相互印证。按照秦律的相关规定,癸等虽然作为有秩吏,一般不在获得购赏的范围内,但是在捕获群盗时,请求购赏是合法的,进而明确该案被告的违法之处在于有为谋求购赏的欺诈行为。
简介:《岳麓简(三)》“癸、琐相移谋购案”所记载的诉讼程序十分完整,对郡、县二级司法官吏的审理和判决过程进行了详细记述,其中有四个环节涉及司法官吏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判断,即州陵县的判决、监御史的劾、州陵县尝试重新判决以及南郡的最终判决。它们反映出秦统一前夕的法制状况与统一后乃至汉初相比,具有整体上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但在某些具体制度上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中可以窥见那段政治剧变期呈现出的法制变迁轨迹。
简介:电费收费权质押属于一般债权质押。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不能解决电费收费权质押登记或债权证书交付问题,因而无法保证债权的优先权,这将给质权的实现带来很大困难,尤其是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对此,可考虑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出质人负有告知电力销售情况和交付债权证书的义务,并争取与电费给付义务人签订三方质押合同。
简介:团购在发展演变中不断探索出商业运营的新模式。现下商业团购模式的发展受制于"产业生存"与"法律治理"双重困境,此与网络经济的特性直接相关。网络团购市场的经营模式革新滋生法律治理方式的转变需求。"责任规则"与"规制规则"同为保护市场及参与主体权益的重要手段,以前者为主的事后救济方式治理之下的网络团购市场弊端频现,"规制规则"于此则有更多可取之处。在网络团购市场中,"规制规则"未被予以重视与追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偏向有关,而"规制规则"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与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都举足轻重。此外,网络团购市场治理的法律选择影响着网络团购市场的发展命运。
简介:近目,全国首例网购平台打假案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姚某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驳回原告淘宝网其余诉讼请求。业内认为,该案的判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上起到积极作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售假的违法成本。
网络团购消费
秦汉律“购赏”考
浅谈我国网络团购问题
网络团购广告的法律规制探析
电商征税对网购影响几何
我国首例网购平台打假案始末
网购“错价门”事件的责任承担
浅谈网购消费者举证责任探究
一个购物狂的“网购”生活
网购新规施行一月 退货容易吗?
网购的法律关系及其规范化发展建议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女子40元秒杀电脑卖家拒发货网购遇维权难题
《岳麓简(三)》“癸、琐相移谋购案”相关问题琐议
《岳麓简(三)》“癸、琐相移谋购案”中的法律适用
电费收费权质押中的法律问题
网络团购市场治理的法律选择——基于“责任规则”与“规制规则”的比较分析
推动全社会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访首例网购平台打假案审判长、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院长陆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