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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相关法律和规章增设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的罪名,制定了窃照专用器材的认定标准,并明确要求窃照专用器材的认定由公安机关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由于窃照专用器材具有的隐蔽性或伪装性,对其进行发现或认定具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对无线通信类的窃照专用器材的认定,除了常规的检验外还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检测。本文首先介绍了窃照专用器材检验鉴定工作的背景,对窃照专用器材进行了初步分类,然后介绍了使用频谱分析仪、天线和电磁屏蔽箱对无线通信类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检验的方法,最后针对实际的案例介绍了频谱分析仪的具体使用流程及相关参数的设置方法,频谱分析的结果为无线通信类窃照专用器材的认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 标签: 窃照专用器材 无线通信 频谱分析仪
  • 简介:本文结合2006年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讨论在进行反垃圾邮件立法的时候,如何定义垃圾邮件,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措施和法律措施,既能够有效地遏制垃圾邮件,又不至于损害《宪法》第40条所规定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

  • 标签: 通信自由 通信秘密 反垃圾邮件立法
  • 简介:<正>一、引言2004年4月16日,我收到一封寄自上海的来信,写信人名叫蔡翔,一个公民,也是我主编的《中国死刑检讨》一书的读者。在这封信中,蔡翔系统地陈述了他对死刑的一些观点,并自称是一名坚定的"严格限制死刑论"的支持者。2003年11月,我曾经收到一位名叫李倬才的死囚来信,信中李倬才谈了他对死刑的亲身感受,尤其是对死刑核准程序的看法。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李倬

  • 标签: 适用死刑 废除死刑 限制死刑 罗伯斯比尔 死刑报告 死刑问题
  •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通信主权和安全,促进国际通信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和产权变更)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 标签: 国际通信 通信设施 设施建设管理 通信网 信息产业 国家利益
  • 简介:国际通信法是现代国际法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其界域包括两类通信领域的国际事务:一是国际通信活动的规制,二是通信制度的国际协调;其主体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被国际通信法赋予国际人格并参加国际通信法律关系的实体,不仅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有法人和个人。国际通信法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规范具有普遍性、区域性和双边性三个不同层次,分属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众多国际体制。归于国际通信通道法、国际通信服务法和国际通信行为法三个不同板块,由此形成了国际通信法的立体网络架构。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有关通信的立法相对滞后。因此,有必要熟悉通信领域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通信法的研究。

  • 标签: 国际通信法 界域 主体 架构
  • 简介:信息通信法是一个高度综合的法律领域。从纵向来看,信息通信法律体系架构主要由信息技术法、信息网络法和信息应用法构成。从横向来看,主要贯穿网络信息安全和竞争反垄断等安全与竞争法律规范,以及用户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权益保护法律规范。考察国外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情况,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我国信息通信法制建设虽有长足进步,但与国外相比确实差距还很大。我国应明确相关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重点、原则和步骤,切合产业实际发展需要,分清轻重缓急,适时立法,形成信息通信法律体系的完整有机整体。

  • 标签: 信息通信业 信息通信法 信息通信法体系
  • 简介: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已经成为通信行业的焦点。作为3G的前奏——3G通信标准已成为未来市场成败与否的关键。WCDMA、CDMA000、TD-CDMA三大3G标准哪一个能成为中国市场的第三代通信标准,知识产权是这场争执的核心。本文通过对3G标准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美国高通公司在华申请专利情况进行分析,来探讨中国3G标准化所面临的问题。

  • 标签: 标准化 第三代移动通信 码分多址 高通
  • 简介:中国电信是中办、国办指定的承担国家机要通信任务的唯一单位,海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敷设的通信线路承担着国家机要通信任务的重大职责,通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保护通信线路的安全,《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文规定。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群防群治 法律保护 通信设施 维护 通信线路
  • 简介:目的研究不同通信系统条件下,利用语音进行说话人识别的基本假设"个体之间的语音差异大于个体自身的语音变异"是否成立。方法选择宽带语图差异较大的不同通信系统下语音进行比对及差异的统计。结果发现说话人识别的基本假设在不同通信系统条件下成立。结论得出了不同通信系统条件下进行说话人识别的方法与判阈。

  • 标签: 不同通信系统 宽带语图 说话人识别
  • 简介:公民的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之尊重,但言论自由必须依赖于发言权之基础且发言之内容应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现代通信工具使言论自由具有了不同于以往时期的特征,在便利了人们的信息发布与交流的同时,也为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向社会公众发布违法信息的不良分子提供了可利用的途径。现代通信工具不仅在公民言论自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其处于与公民其他权利和公权力一种紧张的关系之中。在现代社会,限制假借言论自由而利用现代通信工具传递违法信息的行为,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并非矛盾。凡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社会秩序之言论,均应受到相应之限制,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言论发布者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言论自由 现代通信工具 言论自由限制
  • 简介:一日,罗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重庆某县一山坡处,将所属重庆市电信公司某分公司的20号至22号电杆间,价值2100余元的电信铜芯电缆线45米盗走,致使180电信用户通话中断16小时。其后罗某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

  • 标签: 适用法律 通信电缆 行为 电信公司 作案工具 电信用户
  • 简介:信产部与建设部于2007年1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为保障用户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 标签: 住宅小区 信产部 建设部 通信建设 通信设施建设 房地产开发企业
  • 简介:双方当事人明知所发送的电子信息为商业广告性质.却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息,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所发送的短信息应认定为垃圾短信,其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所涉价款属于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应予收缴。

  • 标签: 无线网络技术 合同纠纷案 网络服务 无锡市 公司 有限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保护通信建设有关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均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跨省通信干线、通信枢纽、卫星地球站等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为邮电部,省内各类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各

  • 标签: 质量事故处理 通信工程 事故发生 工程质量低劣 卫星地球站 直接经济损失
  • 简介: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暂行规定》共十条内容,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

  • 标签: 即时通信工具 国家 信息服务活动 《暂行规定》 新闻发布会 互联网信息
  • 简介:2017年无线星球与华为在英国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重大关注。本案在标准必要专利所致纠纷的典型范式内构建了诸如“FRAND禁令”等多项处理机制,为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新的考量路径。然而,本案大胆创新之余也招致了例如管辖扩张和变相强制接受许可等诸多争议。本文旨在通过研析本案的具体操作,并反思由此折射出的此类纠纷的若干新的共性发展态势和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而思考我国在相关制度方面的选择及应对之策。

  • 标签: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禁令 竞争抗辩 管辖扩张
  • 简介: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法定代表人:尚宜光,该厂厂长。被告:卢玲,女,28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倪亮,男,26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刘珊,女,27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何国香,女,29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以下简称无线电厂)因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何国香等4人发生终

  • 标签: 劳动合同纠纷案 卢玲终止 宜昌市无线电厂
  • 简介: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在韩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作为一个负责广播和通信内容监管主体的独立地位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最近,韩国宪法法院审理了几个相关案件。这些案件的判决特别提到了"审议和监管主体的法律性质"。韩国宪法法院的判决表明了针对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司法态度,也阐述了相关的分析方式。本文将从这些案件处罚,对判决结论的合理性展开研究分析。

  • 标签: 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 广播、通信内容规制 关于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判例 《广播通信委员会设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行为,避免卫星网络之间、地球站与共用频段的其他无线电台之间的相互干扰,促进卫星通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 标签: 地球站 卫星通信网 无线电管理 卫星网络 电信业务经营 信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