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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最初为“刑”之一种,即流放。作为刑罚,其本身就含有惩罚与遏止两重含义。“法”字从“水”,“水”既是一种惩罚的手段,同时又作为永恒的象征。《说文解字》说“平之如水”,强调的是“法”的规范统一特性,而不是其公平性。“法”字的含义经过了“刑”、“刑赏”和以刑赏为保障的各种社会规范三个发展阶段,其完备时期是在战国时期。

  • 标签: 规范
  • 简介:汤寿潜(1856—1917),原名震,字蛰仙(一字蛰先),浙江山阴人(今杭州萧山区),是清末民初著名的思想家和立宪派。其一生最大的政治诉求乃是君主立宪政体。1890年他在《危言》中就明确提出设议院的主张,是中国近代较早主张移植西方民主政体的思想家之一。

  • 标签: 君主立宪政体 汤寿潜 思想论 古义 宪法 西方民主政体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中明确提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观点,此观点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2008年,日本政府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包括“冲之碟”在内的四个外大陆架划界案,其“指礁为岛”的申请理由严重违背《公约》第121条,立即受到中韩等国的严正抗议.2016年初,日本又多次在该海域扣留中国台湾地区渔船,冲之礁问题再次引发各界关注.以《国际海洋法公约》为视角,明确冲之礁是岛非礁的本质属性,据此得出日本关于该岩礁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是非法的,也是损害和平、安全以及业已形成的海洋秩序的结论.

  • 标签: 冲之鸟 岛礁 国际海洋法公约 大陆架 专属经济区
  • 简介:<正>我们认为:张作一案只能定抢劫罪。理由如下:第一,盗窃罪的主要特征是,以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此案中,罪犯张作是当着刘氏的面,并在刘再三央求“别拿走东西”的情况下,“拿”走财物的。仅此一点,足以说明张的行为不是“秘密盗窃”,故不构成盗窃罪。当然,必须承认,在刘氏发现之前,张的行为确系盗窃,但是,当刘氏发现了张在行窃,而张并未因

  • 标签: 抢劫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盗窃罪 刘氏 吸收犯 抢劫行为
  • 简介:<正>我认为张作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理由如下: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各种具此犯罪的构成要件,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共同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主义公私财产关系;其不同的特征是:实施各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行为特征如何就成为

  • 标签: 抢夺罪 行为特征 盗窃行为 侵犯财产罪 犯罪行为 被害人
  • 简介:<正>按照《刑法》规定,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是属侵犯财产的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这是它的三者的共性。但是,由于三者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即对犯罪的手段、方法的要求不同,因而,它们之间又互有区别。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乘

  • 标签: 抢夺罪 公私财物 非法占有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盗窃罪
  • 简介:SIFIs的道德风险、不公平竞争及负外部性等会导致SIFIs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故SIFIs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平衡SIFIs与非SIFIs、SIFIs与金融消费者、SIFIs与SIFIs管理层、SIFIs与SIFIs股东及债权人、SIFIs母国与东道国等之间的利益冲突。平衡的法律路径是重新调整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实现金融安全、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之间的法价值平衡。危机后的SIFIs监管改革就是围绕上述平衡所进行的规则创新。这些创新启示着我国应基于上述平衡借鉴国际经验完善SIFIs监管制度:确定SIFIs认定规则并课之以特殊义务;扩大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并课以SIFIs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以管理层薪酬控制为重点完善SIFIs的公司治理;以金融市场约束机制为重点完善SIFIs风险防范与处置制度;依据合作与对等原则完善SIFIs国际监管协调制度。

  • 标签: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 利益冲突 权义平衡
  • 简介:以法为业之人若无自由与独立,则该国法的精神必将不停地遭受到各种丑恶行为与权势的腐蚀与蹂躏,法律职业人的“大学之道”就是以仁养心,以制事,以善法匡天下。法律人力量的真正强大是将其心志置身于社会的土壤,心怀天下以贵其身。法以载道必以仁义为己任。法律职业是异化性与自主选择性双重属性的统一。

  • 标签: 法律职业人 独立精神 以仁养心 以义制事 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