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置与实践,既能够通过最高审判权力的"下沉"带来社会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也能够通过最高司法权的在地化运行来促使巡回区司法行为的规范化,还有助于确立通过司法机制分配地方利益以及这种分配方式的权威性。由此所带来的,不仅是地方司法权的行使被进一步高度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行动逻辑上来,而且也确保了国家通过司法进行地方社会治理的可能性,从而有助于国家通过司法权威的塑造来助力国家权威的提升。当然,对于巡回法庭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司法世界与政治社会的影响,我们也要敏感并有所预判,要通过巡回法庭司法职能的合理设置以及司法成本的均衡分担,来确保巡回法庭良性运转的同时,促使其司法—法治功能与社会—政治功能的良好发挥,从而实现司法改革的整体目标。
简介: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的定罪判决并未涉及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不是判决检察院起诉的罪名能否成立,而完全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来判决被告人的罪名,这样一来,就可能会产生法院判决认定的罪名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检察院起诉的抢夺罪,而法院最后判决的却是抢劫罪,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形。笔者认为,法院以前的这种做法,与原刑事诉讼法并无矛盾。但是我国对原刑事诉讼法进
简介:<正>热闹非凡的明瓦廊位于新街口西南,是一条横贯城中心区,南北走向的大街,从明代开始为南京的主要街道之一,也是以集市贸易发达而闻名的街巷之一。南京解放前夕,社会秩序十分混乱,物价一日数涨,街头巷尾银元贩充斥,伤兵到处闹事,流氓地痞乘机杀人越货,粮店被枪日有新闻。1949年2月16日在新街口闹市区的明瓦廊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分尸案,被害人何晋琯被谋财害命,将尸体分解8块装入箱子抛尸于街头。国民党当局为破此案仅凭被告王斌的一次口供,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多人,(其中3名被告被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免予起诉)引起嫌疑人的家属控告、上诉、拉关系、开后门,一时闹的乌烟瘴气,此案一直到1953年方告结案,其破案之复杂、情节之曲折、时间之长,曾在南京市民中引起极大反响,当时南京各大报纸争相刊登新闻,《南京人报》连续报道了该案发案、侦破、结案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