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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个结果
  • 简介:警察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警察队伍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要高度重视警察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帮助他们解决因各种压力而造成的心理问题,从而培养良好的个性特征,促进心理品质的不断完善.

  • 标签: 在职民警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教育
  • 简介: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依法治校。为此,高等院校要全面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所确定的立法宗旨,准确理解和实践高等教育办学自主、学术自由的基本原则,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激烈的高等教育办学竞争中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繁荣。

  • 标签: 高等教育 内部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法 中国 教育质量 社会效益
  • 简介:发展权理念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发展权全球保障实现的认识障碍,为此必须实现发展权理念在方式、主体、时空、地位、动力、目的上的“多重超越”,以全新的人类发展理念指引发展权全球保障的实现。

  • 标签: 理念 发展权 人类发展
  • 简介:诉讼证明是针对案件的“中心事实”,而大量的“背景事实”通常无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这可以通过司法认知得以认定。比较美国和德国刑事诉讼的司法认知规则,两者基本相同,但也略有差异。从诉讼制度传统出发,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体例,将司法认知确定为两类事实,一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一类是法官因职业关系已知的事实。

  • 标签: 司法认知 诉讼证明 众所周知
  • 简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华阴市教育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教育工作卧薪尝胆、埋头苦干。团结拼博、锐意进取,强素质、树形象。刹歪风、树正气,下茬立势抓管理,千方百计提质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成绩喜人,华阴教育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 标签: 教育工作 强化管理 质量 领导班子团结 健康 埋头苦干
  • 简介:行政公开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依法行政的制度保证。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知情权保护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以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社会调查的数据分析,揭示行政公开制度之推行所必须的社会认知度。

  • 标签: 行政公开制度 听证制度 知情权 认知度 公民权利 民主政治
  • 简介:北京市民对于律师服务的认知与利用(连载)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北京青年报在自己或家庭聘请过律师的39人中,35人只聘请过1次,3人聘请过2次,1人不清楚聘请过几次。只接受过咨询服务的有12位,接受诉讼服务的23位,接受非诉讼服务的只有4位,接受诉讼服务的...

  • 标签: 律师服务 聘请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民 法律顾问 调查对象
  • 简介: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警察群体对刑讯逼供的主观认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警察普遍能够正确掌握关于刑讯逼供的知识,但深层次心理上对刑讯逼供的宽容度仍然较高,因而易发生“知”与“意”割裂的情况;警察对已提出的刑讯逼供防治措施以及对短期内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的信心明显不足;警察个人工作、学习等不同背景会对刑讯逼供之认知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调查结果所显示的警察群体对于刑讯逼供的主观认知状况,建议在推进警察教育改革,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建设与基层工作,从多方面防止和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

  • 标签: 刑讯逼供 社会调查 认知状况 警察
  • 简介:在当今社会大力倡导降低未成年人案件羁押的背景下,鉴于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其羁押并不是越低越好,尤其是并不必然应当低于成年人案件的羁押。未成年人“羁押”高的原因在于国家较之成年人案件往往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介入的范围更加宽泛,其中人身拘束措施作为非常有效的一种干预手段,不仅要承担保障诉讼的功能,同时还有教育、辅导、考察等功能。应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国家责任,改变过窄的司法保护模式,尤其对于社会危害性很大的校园欺凌问题,应采取更有进取心的司法干预措施。

  • 标签: 未成年人案件 羁押率 社会调查 校园欺凌
  • 简介:美国警察使其不当行为合理化有很多认知重建策略,如否定被害人,否认受伤,指责被害人,非人格化等。正是这些对警察不当行为的认知重建心理因素使美国的警察不当行为愈演愈烈。研究支配美国警察不当行为的心理因素,能够很好地理解和认识不当行为。美国应对警察不当行为的措施是建立不当行为早期预警体系,加强对不当行为的法律监督、媒体监督和公民监督,强化警察道德和品格教育等。

  • 标签: 美国 警察不当行为 认知合理化 预警体系 道德教育
  • 简介:自上世纪90年代诞生以来,法与神经科学研究以神经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来研究与法律有关的广泛问题,具体涉及证据、刑法、民法、神经伦理学、法律决策和神经经济学等重叠交叉的应用领域。认知理论和脑成像技术的发展促成该领域的兴盛。从未来的发展看,法学作为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必要吸收来自于认知科学领域的知识。概念层级理论有助于说明学科及其概念之间的关系:认知科学与法不等于法学与认知科学母学科的直接结合;认知法学的实质是认知路径的跨学科法学研究;法与神经科学的研究是认知科学与法研究这一领域中的子领域。

  • 标签: 法与神经科学 法神经学 认知科学 法哲学
  • 简介:<正>上述六个统计指标,其资料分别来源于国际刑警组织的《国际犯罪统计资料》;美国国会图书馆;《世界银行图表集》;联合国国际劳工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数据所属时间是1983年。经过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对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得出一些有趣的结论:第一,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一个国家犯罪的高低受其历史的悠久,国民的富裕程度,人口过剩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说法有待深入研究。统计分析指标显示:五种因素,对犯罪的影响都十分微小,理论上甚至可以说没有影响。

  • 标签: 犯罪率 统计资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美国国会图书馆 国际刑警组织 国际犯罪
  • 简介:健康权对人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国际人权法承认的一项基本人权,研究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健康权在历史上经历了由观念意识到法律权利的演变,是一项同时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混合性质的权利,这也就决定了健康权所涵盖的丰富内容.而在健康权保障机制上,国家义务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才能保证健康权的真正实现。

  • 标签: 健康权 积极权利 法理学
  • 简介:对于“基本权利”,应该理解为经宪法实定化后的人权,即宪法保障的权利。但不能认为只有宪法上予以确认的权利才是基本权利,宪法对于基本权利的明确确认与否只能产生宪法解释学上的区别。除了宪法文本以外.宪法实践特别是司法实践也是判断一项权利是不是基本权利的重要参考标准。健康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正逐步得到各国的确认。我国宪法上有多个条款可以作为健康权的依据,其规范内涵是:公民健康不受侵犯(第33条第3款,第36条第3款);公民在患病时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照护、物质给付和其他服务(第33条第3款,第45条第1款);国家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体育事业,保护生活和生态环境,从而保护和促进公民健康(宪法第21条、第26条第1款)。

  • 标签: 健康权 基本权利
  • 简介:勿庸置疑,中国的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中国的教育模式也越来越受到质疑.尤其对于应试教育的批评,不绝于耳.应试教育,是对那种由考试来决定入学或升学机会的教育现象的简称.它是一种淘汰选拔的教育,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教与学的绝对依据,是一种评价标准不完备、评价尺度不完善、评价结果不合理的教育.它以升学为轴心设置课程和安排教育内容,与全面发展和个性创造背道而驰.它以追求升学为直接目标,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精神压力,不利于、甚至是有害于学生的身心发展.

  • 标签: 灵魂 应试教育 教育模式 教育现象 评价标准 考试分数
  • 简介:刑事错案的生产机制,可被分解为两个关键的步骤。第一个步骤是“构造故事”,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观察,由于认知系统中的系统一的自发作用,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存在着普遍的认知偏差,主要有代表性偏差、易得性偏差和锚定性偏差,这些认知偏差是导致刑事错案的直接诱因。第二个步骤是“证实(伪)故事”,在刑事错案中,侦查机关偏爱运用刑讯逼供手段来证实“犯罪故事”,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观察,这是“过度自信效应…‘展望理论效应”和“沉没成本效应”作用的结果。

  • 标签: 刑事错案 认知心理学 认知偏差 刑讯逼供 心理学故事
  • 简介:<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曾经离寻常百姓十分遥远的核技术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核技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在工业和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陕西省也是核技术应用大省之一,境内有核反应堆、铀矿冶炼、放射性废物库等各类核设施,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子发生器生产厂、核反应堆燃料专用管材生产厂和最大的核仪器生产厂。全省放射

  • 标签: 放射性物质 核技术 中子发生器 射线装置 核仪器 核设施
  • 简介:<正>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机能完整并予以支配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它标志着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存在,是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是最基本的人身权,离开了人的自然肌体的健康存在,就不会有其他权利。然而,我国现有的侵权赔偿制度基于种种原因,恰恰忽略了这一点,它对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已明显地滞后于现实要求。民法通则、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范围界定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

  • 标签: 生命健康权 间接受害人 劳动能力 侵害人 法律保护 误工费
  • 简介: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所谓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就是指,加害人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并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称为人身损害行为。对于该种行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除了赔偿受害人的实际财产损失外,是否还应赔偿受害人的非财产损失如精神损害,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学界也一直争议较大,但司法实践中已有所突破,出现了判决巨额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生命健康权 受害人 财产损失 民法通则 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