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合同类纠纷在商事审判中所雄居的绝对"霸主"地位,合同效力判断问题应然成为商事实务法官之"第一要务",其中尤以违法合同效力判断者为甚。《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的面世,虽尽显其尊崇私法之理念价值,然囿于其理论上的可责难性与逻辑上的强悖论性,难以真正有益于司法实务,由其衍生的"效力性规范"标准难以扛担违法合同效力判断之要职。相关标准之重构势在必然。本文在对《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进行学理检视和实证检讨的基础上,主张将"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序良俗"之违反作为违法合同效力判断之终极标准。进而立足于裁判视域,从主、客观两个层面,为实务法官认知和判别"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方法补给和制度保障。本文倡扬,以"双方违法判别法"为基本进路,佐之以必要的程序规制,有益于"公序良俗"之正确发现。
简介:走进亚洲惟一一家有关"性"与"性别"的整形美容外科治疗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性别重塑中心,想见到中心的陈焕然博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因为他几乎一整天都会呆在手术台上塑造被他称之为"作品"或者"宝贝"的变性人.中心成立的消息传出后,每天都会有人到中心来咨询,热线电话更是一个接一个.记者刚一见到他,他便劈头扔过来一句话:"你这张脸整体上感觉还行,就是鼻梁太低了,要修一下会更漂亮."